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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将实行清单式监管 三类清单年内望出台

2017年01月06日 09:08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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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关系是国资委后期工作的重点之一。”上述国资委负责人指出,国资委作为出资人机构应有的法定职责仍不到位的,要抓紧时间落实到位,处理好出资人行使所有权与企业行使经营权的关系,搞准出资人机构的监管定位,并切实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本轮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深水期,国资监管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无疑是改革的关键所在。《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加快改组组建投资运营公司就是优化国资监管,明晰国资监管边界,提高国资监管效能的重要尝试。一方面,国资委计划扩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下一步加快改组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更好地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已经选定的试点央企正在加快改革步伐,基本已经明确了改革思路,制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方案,近期将上报并开始实施。国资委相关负责人透露,本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首先,发展国有资本专业化运营,同时探索有效的投资运营模式;其次,探索国资委与企业的关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最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内部改革,探索市场化的企业经营机制。

“新组建或改建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将成为政府和市场之间的‘隔离带’。”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记者表示,今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指令主要通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一平台,通过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市场化”的方式往下层层传导,规避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真正实现政企分开。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在出资人和企业之间叠床架屋和拉长委托代理人链条。

记者同时获悉,国资委对国有资产流失方面的监管也在加码,结合国资委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下一步将加强监事会监督,整合委内监管资源,设立监督一局、监督二局、监督三局,与监事会形成“一前一后”互相配合的关系,负责监事会反映问题的深入核查、分类处置、整改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相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工作完整闭环。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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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监管 国资 清单 权力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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