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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协委员:鼓励年轻人租房代替买房

2017年01月12日 10:26 | 作者:曾慧娟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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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北京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将召开。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政协委员毛大庆提交了3份提案,有2份涉及房地产,其中一份对北京市城市副中心的规划开发、功能定位提出意见,另一份建议把“租房住”作为实现住有所居重要手段。

城市副中心建设应“宜居宜业”

毛大庆曾在万科、凯德任职,深度参与了北京市地产开发。这次他提交的《关于以“宜居宜业”为目标,高标准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建议》的提案中,提出了对城市副中心规划开发、功能定位的7条意见。

毛大庆认为,北京城市副中心的规划设计标准应把握符合北京的城市定位,突出副中心的功能属性;开发纵深,避免过度开发对未来造成不可逆的资源和环境伤害;在开发过程中要与配套政策并行并轨的三个原则,这三个原则应该有一个总的基调“宜居宜业”,宜居的指标就是环保低碳智能化水平,宜业的指标就是创新创业的力度。

毛大庆提出,在具体建设中,通州区应与上、下游区域协同治理、跨区合作,推进潮白河、凉水河等主要水域的生态治理,为城市副中心提供一个高标准的生态环境;应以通州区为中心,实现串联北京两座机场、三座火车站、四大行政片区(北京主城区、大兴区、顺义区、廊坊北三县);应适度将主城区的重点科研项目、研发中心或机构向副中心迁移或设立分支机构,让服务于双创产业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向副中心扩散,并鼓励推进大企业到副中心设立总部、分支机构等;城市副中心的教育资源应充分与主城区实现对接,实现名校资源全覆盖。相关资源可适度向廊坊北三县倾斜,保持通州与北三县的合理人口密度,避免因教育资源集中而引发的人口迁移和房产价值倾斜。

租赁房用于居住应给税率优惠

在《关于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把“租房住”作为实现住有所居重要手段的建议》的提案中,毛大庆也提出了几点建议。

比如,对企业建设用于居住目的的租赁房建设给予税率优惠。毛大庆认为,目前,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应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按照这个税率,房地产企业或其它企业对建设租赁房热情难增。同时,基于长租公寓一次性投入大、规模经济不明显、货币化率低等特点,政府在长租房税率方面的优惠,将极大地鼓舞和提高各方投资建设长租房的积极性。此外,政府在舆论上加强租赁房的正面宣传,鼓励年轻人以租代购。

毛大庆还建议鼓励现有房源的“租赁房”改造,盘活存量房,助推房地产产业转型。通过资产改造及内容导入,即能盘活城市存量资产,又可以将企业引流至四环外的区域,从而进一步疏解城市核心区的压力。

编辑:薛鑫

关键词:政协委员 租房代替买房 北京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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