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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0年查获走私穿山甲1.2万余只

2017年02月20日 11:11 | 作者:何伟 唐荣桂 徐海涛 | 来源:《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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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稀野生动物案件频发

广东、广西两地被疑食用穿山甲事件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折射出公众对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现状的深深担忧。国际野生动物贸易研究组织报告显示,2007年至2016年,我国共查获209起穿山甲走私案件,涉案穿山甲12000多只。中国动物学会副秘书长张立说:“根据调研结果,2008年我国穿山甲数量约为两三万只,比2002年减少了一半,大约全国一半的省区已经绝迹。近十年来没有系统调查,但捕杀行为愈演愈烈,加上穿山甲野外繁殖缓慢,种群数量肯定下降了更多。”

不仅是穿山甲,娃娃鱼、猫豹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如今也成为餐桌上的“美味”。在暴利驱使下,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非法走私、运输、贩卖珍稀野生动物案件近年来也屡有发生。

2016年,浦东机场旅客检疫部门截获穿山甲鳞片70批次,合计162.34公斤。专家粗略估算,按照一只穿山甲可取鳞片0.4公斤计算,这意味着约有406只穿山甲被捕杀。上海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在来自非洲、中东等地区的“重点航班”中,经常会查出旅客携带穿山甲鳞片入境。

2016年7月16日,广西海警二支队执勤官兵在防城港市万尾附近海域查获一艘船排,船排上装载有疑似活体珊瑚1365株,疑似中华鲎228只和海蛇212.4公斤。“活体珊瑚涉及海上资源环境保护,这起案件在我们这里还是首例。”广西海警二支队支队长施士丰说。

2016年12月1日,桂林市森林公安局在花坪自然保护区查获一起非法捕猎野生保护动物案,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3只、自治区重点保护动物冻体92只。今年2月7日,广西海警二支队查获一起涉嫌非法运输珍贵动物制品案,查获鳄鱼皮1609张,疑似鳄鱼肉193袋。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最近通报称,2016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办案件22万余起,其中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9万余起、森林和野生动物行政案件近18万起,收缴野生动物约57.5万头(只)。

随着类似案件的不断曝光,舆论对于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不少民众在论坛、微博等网络论坛上发表留言称,在食用野生保护动物行为的背后,一方面是一些人为了追求这些动物所谓的“医疗养生”等功效,另一方面则是带有炫耀成分的特权思想。有群众表示:“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现在穿山甲大概要几千块钱一斤,高额的利润导致它们越来越濒危。”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西南宁市走访时,有受访群众也坦言:曾有过食用或药用穿山甲、猫头鹰等野生动物的经历,但随着观念的转变和保护意识的提高,不少人已经开始摒弃昔日“吃野味能养生、有面子”的想法。

与此同时,专家指出,频发的野生动物违法案件折射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迫切性,也凸显出相关方面的管控难点。

针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委员、沈阳理工大学副教授周海翔在受访时表示,野生动物捕猎行为非常隐蔽,很难被抓现行。同时,鸟网等捕猎工具的成本很低,被清理完后不法分子极易继续安装。

专家表示,一旦查获捕猎或贩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数量少的执法部门只能没收,只有数量非常大的才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但不法分子为躲避刑罚,经营数额很少达到入刑的标准。现有的法律法规处罚力度有限,无法有效威慑不法分子。此外,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为躲避监管,收购、销售等环节日趋隐蔽,有的只做熟人生意,给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带来一定困难。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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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野生动物 穿山甲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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