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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0年查获走私穿山甲1.2万余只

2017年02月20日 11:11 | 作者:何伟 唐荣桂 徐海涛 | 来源:《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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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须建立跨国保护协作机制

受访专家表示,近年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网络化、国际化、高科技化等新特点和新趋势。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和专家建议,加大打击力度,建立跨国保护协作机制,让野生保护动物捕猎、交易和消费无处遁形。

第一,尽快填补法律漏洞,加大处罚力度,震慑不法分子。周海翔认为,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未把野生动物保护上升到整个生态安全层面,只注重保护处于生物塔塔尖的珍贵、濒危物种,对处于塔基和塔身的其他物种的保护不够。但只有塔基和塔身物种的数量够多,才能够养活塔尖的物种,维持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减少人们在农田、果园、草原、森林的农药使用量,这也是人类的生存之道。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红文教授说,我国刑法对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有规定,而对持有行为却没有明确规定。她建议对非法持有、合法持有要有鉴别机制,若大量持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并说不清合法来源,可根据数量推断为非法持有,接受法律处罚。

周海翔建议,只要非法持有或食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可以像毒品、枪支一样按照“持有即违法”的原则,交代不清上线可按盗猎处罚。

第二,尽快建立和完善跨国打击走私野生动物的协作机制。一些专家表示,由于东南亚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种类标准与我国不同,我国公安、边防、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加快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跨境协作,形成覆盖中国—东盟自贸区范围的协作沟通机制。

张立介绍说,“过去更多是从东南亚地区走私马来穿山甲,目前已发现有非洲、印度穿山甲甲片走私到我国,亟须加强国际范围内的打击走私力度,更好地保护珍稀野生动物。”

第三,加强科普和法制教育,引导全民参与保护。周海翔认为,近年我国民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很多违法案件通过网络举报得到曝光和查处。应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力度、法治宣传,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知晓度。

张立等专家表示,野生动物没有经过检验检疫且很多野生动物是被毒死的,随意食用存在致残、致死风险。应当通过一些措施对“吃野味对身体有大补”的错误观念和消费陋习进行纠正,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堵住保护野生动物各个环节链条的漏洞。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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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野生动物 穿山甲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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