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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吃饭点568元套餐 服务员:必须点898元的

2017年02月27日 10:14 | 作者:杜玉全 | 来源: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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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回应

就餐人均消费80元到100元

都这样点,后面的套餐就没意义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来到这家紫薇轩家宴馆,对于何先生的就餐情况,店内经理代先生称,“他们9个人点的是5人餐。原则上来讲,应该点9人餐的。”“但他们吃不完啊,吃多少他们自己应该最清楚啊?”对于这个问题,代经理称:“这个套餐是我们设计好了的,客人吃刚刚合适,不会多也不会浪费。”

商家为何就那么精确地知道客人要吃多少呢?9个人为什么就不能点便宜的套餐呢?“我们就餐的人均消费在80元到100元,是按照这个标准来的,我们上面(公司)也是有要求和任务的,每个月要卖一定的量。”代经理表示,“他们是9个人,如果客人都这样来点,那我们后面的(高价格)套餐还有啥意义呢,就没人点了啊。”

“另外,我们就是这样安排的,如果这里就我们一家店,那可以说是强制消费,但这里还有很多其他店啊。如果对我们的经营模式不满意,不想吃可以选择去其他地方。”代经理称。

律师说法

“5人餐”是菜量,客人可以选择

商家涉嫌侵犯消费者选择权

消费者能不能选择低价格的套餐,商家的经营行为是否存在不当呢?律师邢连超表示,这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看:其一,菜单是否明码标价,“就是你的菜单价格有无标注,使用的人数有无标注,即便写了5人餐,但这里的‘5人餐’应该理解为适合相应人数的菜量,但是不是说不足5人或者超过5人,商家就不卖呢?肯定不能这样理解。”其二,商家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套餐是提供给消费者选择的,能不能吃完或者是否不够是消费者个人的事情。”

邢连超认为,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不过,邢连超也表示,在对商家是不是强制消费这点上,目前的说法难以取证,“比如,如果当时消费者坚持只点568元的套餐,商家坚决不卖。如果能取得这样的证据,就更能充分证明商家涉嫌强制消费。”

国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学军认为,如果消费者和商家达成了一致则没什么问题,但商家必须对套餐进行详细告知。如果消费者不接受这样的消费套餐,而商家执意要求进行相应套餐的消费则涉嫌违法。

对此,成都消费者协会负责投诉受理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是有选择权的。”该工作人员介绍,但对于何先生所称的强制消费则并不符合,“商家在餐单上做了标注,套餐的选择也可能是一种‘推荐’,就很难举证说有何特别的问题。如果先收了钱,但给出了低价格的套餐,或者强买强卖则可以进行处理。”(记者 杜玉全)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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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吃饭 套餐 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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