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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落实“两项扶助制度”:惠民雨露润心田

2017年02月27日 15:16 |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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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西藏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但部分家庭由于子女伤残、死亡,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等方面遇到了一些特殊困难。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关怀工作力度,即在全国开展“两项扶助制度”(“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

2005年,农牧区“一孩·双女”户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在我区启动实施;2008年我区启动实施“全区特殊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结合我区实施落实“两项扶助制度”相关工作,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感谢党的好政策,有了这些钱,生活会越来越好。”近日,拉萨城关区居民拉巴次仁从拉萨市卫计委工作人员的手中领到了全区特殊子女家庭特别扶助金3240元。

“今年,我区‘两项扶助制度’(农牧区“一孩·双女”户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和全区特殊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资金5837万元正在发放过程中,预计3月底将全部发放到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健全机制,保障政策落地生根

多年来,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优生优育政策,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为十件民生工程,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完善我区优生优育奖励扶助政策体系,制定操作性更强、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的政策措施,加大帮扶力度、提高扶助额度,拓展扶助内容,其中,“两项扶助制度”深受群众的好评。

2005年,农牧区“一孩·双女”户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在我区启动实施。

2008年我区启动实施“全区特殊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2011年农牧区“一孩·双女”户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扩面到夫妻户籍一方为城镇的农牧区户籍者。同时,结合西藏人均寿命低于内地的实际,征得中央同意,将西藏自治区“一孩·双女”户困难家庭奖励受助对象年龄降低为55周岁。

2014年,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生优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扶助关怀工作的指导思想、扶助对象,明确以加大经济扶助、做好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和开展社会关怀活动为重点内容。

2016年1月,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要求,自治区将农牧区优生优育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与城镇水平一致。

目前,我区农牧区“一孩·双女”户扶助资金960元/人/年,“特殊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3240元/人/年,死亡家庭扶助资金4080元/人/年。截至2016年底,我区受助目标人群达45715余人,核发受助资金达34438.9万余元。

医疗保障,助群众健康幸福

“国家政策真是太好了!不花一分钱就能做全面检查,心里踏实多了!”来自那曲地区比如县白嘎乡童达村村民朗卡仲萨,在医院看完检查结果后很是开心。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是区党委、政府在卫生领域实施的重大惠民工程之一,也是我区有效推进“两项扶助制度”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作为优先考虑对象,我区城乡居民优生优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可以在就近的医疗机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朗卡仲萨正是众多受益人之一。

为进一步推进“两项扶助制度”健康发展,多年来,我区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优生优育特殊家庭进行医疗救助,有效保障优生优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

2014年7月,自治区卫计委、财政厅、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明确农牧民(含优生优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重大疾病和特殊门诊病种目录的通知》文件,把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较高,在门诊治疗的二十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可在大病统筹基金中报销70%;明确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二十二种重特大疾病纳入农牧民医疗重点保障范围。2015年10月,我区新修订《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进一步体现了对优生优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和关怀。

搭建平台,推动措施全面实施

2015年,山南市泽当镇被列为国家“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地区,并作为第一阶段工作目标对象。

山南市泽当镇香曲路才旦卓玛老人今年70岁,扎西平措老人今年64岁,都是独生子女户,根据属地划分管理,刚好由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生旦巴来负责提供医疗服务。节假日到老人家里走访,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每个星期打电话给老人,询问其身体状况,叮嘱其按时到卫生院检查。日前,扎西平措老人来到市妇保院体检,接受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心电图和血尿常规等检查,结果一切正常,老人很安心地回家了。

多年来,我区财政、民政、人社、住建等部门主动加强沟通交流,了解扶助关怀工作进展,积极探讨创新工作思路方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出主意想办法,统筹协调,合力推进。

落实低保政策。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优生优育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但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优生优育特殊困难家庭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

解决居住困难。全区各级住房建设部门对符合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条件的优生优育特殊困难家庭,依照有关规定,按照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优先给予保障。

做好居家养老。我区各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把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项目试点工作作为近年来惠民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发放调查表、实地走访等方式调查了解现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家庭的数量、结构、居住方式、养老情况和居家养老照护等方面的现实困难问题,确定养老照护对象;通过不定期家访、向陪护家人传授家庭保健、生活照料知识等手段开展上门服务,最大限度让其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关心,增强失能老人的生活信心;为照护对象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对老人进行身体检查和疾病治疗;向照护对象进行慰问,送慰问品和慰问金,转达党和政府的关怀。

注重社会关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治区计生协会积极争取中国计生协特困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资金20万元,从2013年7月开始在拉萨市卫计委启动实施该项目。在拉萨市城关区4乡8个办公处和林周县9乡1镇试点的基础上拓展到全市范围。期间,累计投入180万余元,确定1252户无子女特殊家庭为帮扶对象。按照“一宣传、五关怀”活动内容,以县为单位对他们开展以生活帮扶为主的帮扶活动。

农牧区“一孩·双女”户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是针对农牧区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妇年满55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助的一项基本制度,在全区农牧区实施。

“全区特殊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指女方年满49周岁,子女伤残或死亡的特殊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在全区农牧区和城镇干部中实施。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西藏 家庭 扶助 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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