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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 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2017年04月06日 16:55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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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学子齐声诵读中医药经典和清明颂文。 王昊阳 摄

3、 学位授权审核改革的主要举措有哪些?

自1981年《学位条例》实施以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先后组织了多次学位授权审核,基本建立了覆盖各地区、学科门类齐全、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的学位授权体系。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已迈入新的历史阶段,“服务需求、提高质量”已成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主线,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需要进一步深化学位授权审核改革。一是突出质量标准主导作用,进一步细化学位授权审核各类申请基本条件,加强申请条件与研究生培养的衔接,严格按照申请基本条件依法依规实施授权审核。对一些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高校,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可不再要求培养年限。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省级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审核职责。强化省级统筹,明确由省级学位委员会规划本区域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的发展和建设,确定发展重点,审批本地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专业,组织实施本地区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和博士学位授权初审。三是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放权部分具备条件的高校自主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评审,探索设置新兴交叉学科学位点。四是强化学位授权审核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资源配置、培养质量和学位授权点评估的有效衔接,加强授权审核工作的过程管理。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

4、 本专科专业设置“放管服”体现在哪些方面?

近年来,教育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努力构建国家宏观管理、省级统筹、高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的管理机制,提高高等教育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是建设了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体系。2012年修订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本科专业目录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12个,新增了艺术学门类;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原来的635个调整为506个;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分为“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2012-2016年,新增82个本科专业进入目录。2015年修订完成《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每年增补一次,2016年首次发布了增补的13个专业。

二是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支持高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除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和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以外,高校自主设置专业,实行备案制,专业设置备案每年集中进行一次。除医学、教育、公安和司法四类国家控制的高职(专科)专业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国控专业,高校可根据专业培养实际自行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方向。

三是加强省级本科专业管理统筹权。要求高校主管部门综合应用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等措施,促进所属高校加强专业内涵建设。2016年授权上海市在“两校一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框架下,开展目录外应用型本科专业设置省级审批试点。

四是引导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从2012年起连续发布全国和各地就业率较低的本科专业名单,引导专业设置。2016年重点支持高校设置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格鲁吉亚语、儿科学等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外语非通用语种专业、医学类紧缺本科专业;同时引导高校对1600多个不适应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的本科专业进行了调整。

五是优化专业设置服务。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规定了专业基本教学要求,作为高校设置专业的参考标准。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了92个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即将对外颁布,将作为高校专业设置、专业建设和专业评估的重要依据。组织有关专家组织陆续研究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为高职专业设置提供指导。开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平台”,提高专业设置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编辑:梁霄

关键词:教育部 高校 专业 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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