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让干部“下”不能是“一锤子买卖”

2017年04月27日 09:28 | 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 

北京高院:未休年假应获300%工资报酬

新闻:4月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明确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中法定补偿(200%福利部分)诉请的仲裁时效期间,应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新闻来源:新京报)

点评:虽然休年假是劳动者的权利,法律又对未休年假应得的报酬作出了规定,但真正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利的劳动者恐怕并不多。让劳动者不再“望假兴叹”,相关部门乃至单位的工会组织应该加强沟通,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法律的执行效力。

编辑:梁霄

关键词:干部 一锤子 买卖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