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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投资2.6亿元被骗:天津大学技术团队学术造假

2017年06月27日 15:48 | 作者: 刘万永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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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冀南新区管委会出具的一份书面证明记载了考察过程:冀南新区及马头工业园区管委会的领导多次与王增良一起到天津大学化工学院考察,张卫江、徐姣用PPT详细讲解了该项目,称该项目技术团队用了10年的时间,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已全部完成,已具备产业化的条件。

冀南新区一名前往考察的官员说:“张卫江教授的实验室在天大老校区18号楼后面的一个锅炉房里,我们去时设备正在运转,管子里咕噜咕噜冒着气泡。”

天津大学十一楼供热服务中心紧邻18号楼和第23教学楼,院内即是锅炉房改建的实验室。2017年6月20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看到,实验室铁门关着,隐约可见里面的仪器设备。院内工人称,实验室已经有半年没有开工,偶尔才有人会来。

4枚让人放心的公章

最终让王增良放心的,是天津大学有关方面的公章。

经过深度了解和多次协商,2012年7月31日,卡布尔与天津大学有关方面签订了《技术转让合作意向书》,双方约定:天津大学有关方面负责提供25吨/年硼同位素工业化生产和50吨/年硼同位素产业化设计及工业化生产技术,卡布尔负责建成该项目的产业化装置。天津大学有关方面指定张卫江、徐姣作为项目联系人,负责技术交付、产业化技术指导等。

双方约定,研究转让经费和报酬3000万元,按项目进度交付。合同为期10年。合同加盖了“天津大学科技合同专用章”和天大一名副校长的个人名章。这是天津大学有关方面加盖的第一枚公章。

2012年8月28日,邯郸市成安县人民政府、王增良、天津大学化工学院(项目负责人张卫江),三方签订《硼同位素项目合作协议书》注明: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提供成熟技术,王增良投资,双方合作在成安县建设硼同位素生产项目,确保该项目实现工业化生产,生产出合格产品,一期投产后年产10B、11B共25吨。张卫江在协议上签了字。

合同签订后,王增良迅速行动起来。2012年10月25日,中邯硼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邯硼业”)在河北邯郸注册成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卡布尔持股51%(后变更为40%),徐姣代表技术团队持股40%(后变为张卫江持股15%)。

中邯硼业最终没有选择成安县,而是落户邯郸冀南新区,工厂地处新区黄金位置,紧邻管委会,一期占地面积255亩。按照张卫江教授提供的软件包,中邯硼业的基建、设备购置、安装等迅速展开。

该项目被列为河北省重点项目,并获得500万元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冀南新区配套资金500万元。

2014年12月,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上的一篇报道称:“王增良与天津大学张卫江教授团队因硼结缘,通过将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入股的方式成功合作,共同演绎了一段‘股权换技术’的产学研合作佳话。”

2015年,中邯硼业完成了255亩土建,完成了年产2.5吨硼同位素分离装置设计,按要求制作完成主体设备,63米高的硼同位素分离塔主体钢构也已完成。

王增良提供的银行汇款凭证证实,中邯硼业向天津大学有关方面支付620万元、张卫江代天津大学有关方面收180万元、徐姣个人账户2600万元,共计3400万元。其中,2012年9月24日,给天津大学有关方面的第一笔600万元用途为“天津大学合同约定付款”。

编辑:梁霄

关键词:商人 投资 天津大学 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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