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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岁非遗传承人制古火烟花获刑4年半 焦急等待二审

2017年06月29日 11:46 | 作者:宋超 |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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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民俗的冲突

杨风申案被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一部分网友认为法院判决冷冰冰,没有人性温度和常识。有网友称,“照这么下去非物质文化遗产怎么传续后代,这法律是在保护非遗,还是在害非遗?”

认同法院判决的网友则表示“杨风申被判刑与非遗传承人的身份无关,刑法不能因为他是非遗传承人就认为他在居民区制作火药对他人不会造成危险。”

杨风申的辩护律师杨昱认为,由于制作工序中烟花的不可替代性,非遗项目传承人必须亲自制作烟花,这又与现行的法律相冲突。虽有冲突,但其实并不存在不可克服的矛盾。因为冲突之处仅在于欠缺一个资质或许可,如果杨风申取得制作烟花爆竹的资质,或事先找相关部门备案后得到制作许可,就不存在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这一问题了。

杨昱举例说,浙江温州市泰顺县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药发木偶戏”也曾遇到类似问题。2008年5月,该项目传承人周尔禄“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被刑事拘留后,县政府立即召开协调会,认为其行为是为了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主观无犯罪故意,且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可依法免除或从轻处罚。之后,法院一审判决周尔禄免予刑事处罚。

此案也引发律师界的一些讨论。部分律师赞同杨昱的观点,认为杨风申没有触犯刑法,而只是违反了相应的行政管理法。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斯伟江律师认为对非遗传承人判刑是机械执法。斯伟江说,这个村在庙会期间制作烟花已有数百上千年历史,而之前没有人告诉这位非遗传承人会涉及违法,等其被举报后被抓并判刑的做法就存在问题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认为此案入刑并无不当。何兵说,民间非法制造烟花,造成重大事故屡见不鲜。杨风申在居民区非法制造烟火药对居民构成危险。制造烟火药数量超过入罪起点,属犯罪既遂。当然,考虑杨风申无主观恶意,且年龄超过75周岁,法院在判决时应减轻处罚,可处缓刑。

光明网一篇《正视传统文化与现代秩序的冲突》的评论称,非遗传承人因传承非遗而获刑,看起来只是一个个体不知法不懂法的偶发性事件,实际上反映的是一些古老民俗文化与现代秩序发生的激烈冲突。法律和传统民俗活动应减少相互的抵触和冲突,找到一条既确保安全又成全文化的路径,实现应有的互洽。法律不妨给民俗文化一个出口。

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也就杨风申一事发出了一份官方说明。希望国家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尽快出台涉及火药这一危爆物品的具体适用法律解释,确保非遗保护工作有法可依。

编辑:梁霄

关键词:非遗传承人 古火 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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