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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破坏”别放纵

2017年08月02日 15:20 | 作者:何海燕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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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自出现以来,就与恶意破坏紧密联系在了一起,轻者故意刮掉二维码、卸掉车铃车把,重者拧掉自行车座、剪断车链条,更有甚者把共享单车扔进河里沟里。因此,共享单车也常常被戏称为国民素质的“照妖镜”,从中照出几多社会百态。

共享单车解决了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从这个角度说,它并不仅仅是单纯的商业行为,还具备了公共用品的性质。对于恶意破坏行为,单靠道德约束作用有限,关键还是要靠法治发力。不仅共享单车公司要加强共享单车的停放管理与维护,城市管理部门也要做好相应的监管服务工作,依法对恶意破坏者进行处罚。只有当政府、企业与社会公众都行动起来,共享单车才能更好地承担公共服务职能,为老百姓更好地服务。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共享 单车 恶意破坏 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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