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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协为保护传统村落协商建言

2017年11月15日 08:52 | 作者:陈启杰 詹李萍 程程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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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协为保护传统村落协商建言

呵护传统村落之美 助力打造全域旅游

人民政协报记者陈启杰 通讯员詹李萍 程程

“应充分挖掘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资源,讲好村落故事,为全域旅游注入文化灵魂。”9月28日,海南省政协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围绕如何在推进全域旅游和百千工程中保护利用传统村落问题集思广益,建言献策。与会委员提出,海南文化建设要与经济建设齐头并进,要对传统村落进行深度的挖掘利用,把文章做足,走出自己的特色道路,打造出亮丽的海南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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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是海南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的重要载体,而传统村落是美丽乡村中历史文化遗存最悠久、最丰富的独特资源。提升具有海南特色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的精神支撑作用和扩大其影响力,对于促进海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将产生深刻而广泛的影响。为此,省政协将“在推进全域旅游和百千工程中保护利用传统村落”列为今年重点调研课题。此前,省政协文史委组织委员和专家学者 ,先后赴海口、三亚、文昌等市县进行实地考察,摸清情况、把准症结、寻求共识。

“如何保护传统村落,我们认为应加强规划”,委员们在专题协商座谈会上提出,要加强传统村落的挖掘和建档,加强规划编制指导,实现规划全覆盖,加强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建设管理,探索多元投入机制并加大传统村落保持发展资金投入。要广泛宣传并动员社会及村民力量积极参与,加强传统村落技术支撑并稳妥开展历史遗存保护修缮,建立传统村落保护责任制,建立传统村落的评估、准入、挂牌、监管、退出、问责机制。

省政协文史委主任李朱全等委员还提出,挖掘传统村落文化应与红色文化旅游资源相结合,做好海南红色文化之旅文章。建立村级文保员日常保护管理机制,挖掘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资源等。针对目前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存在的经费不足和职责不清的问题,委员们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加以保障。

“绝不允许打着开发的名义破坏传统村落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省旅游委副主任陈铁军在回应委员建议时指出,近期将尽快出台行政性措施,加强管控权的规划并明确分级分类且持续追责,严格建设管理并加大惩处力度,严格实施保护性开发。省文物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与委员进行交流协商。

省政协副主席史贻云最后指出,海南文化独特、包容,海南传统村落承载着海南历史的缩影、文化的精华和乡愁的寄托,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旅游价值。他强调,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要让保护传统村落重要历史文化遗存,成为城乡人民的高度自觉和理性行为,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能、使用单位履行直接责任的新常态。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村落 传统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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