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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政党制度是人类政治文明和政党政治的新范式

2018年06月28日 14:23 | 作者:隗斌贤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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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政党制度是人类政治文明和政党政治的新范式 

□隗斌贤

编者按

时值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推出了“制度自信:改革开放四十年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发展”专题研究,立足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发展进程和未来发展趋势,总结四十年来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发展历程,站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起点,在经验总结中把握时代脉络。特选其中数篇以飨读者。

一、 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具有世界意义的新型政党制度

今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联组会上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历经数十年的实践探索与发展,愈发呈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中国气质,并为人类更美好的社会制度探索和解决世界面临的共同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首先,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是在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追求民主进步的斗争中逐渐形成和确立的,是多党制和一党训政制在我国破产后的必然选择。在近代中国,各民主党派成立后历经风雨洗礼,在付出血的代价和沉痛的教训后终于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多党合作的道路,才能实现国家的梦想。70年来的实践证明,新型政党制度不仅符合中国实际和中国历史发展的规律,也符合包括各民主党派和其他党外人士在内的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也高度契合了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天下为公、协和万邦、兼容并蓄和求同存异的优秀传统文化。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走出了一条与西方国家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打破了历史终结论和发展中国家对西方现代化的“路径依赖”。一些发展中国家盲目移植西方“民主政体”,引发“颜色革命”,社会动荡、政府瘫痪、民不聊生的乱局接连上演。就连西方自我标榜的“多党制衡”“三权分立”也已异化为选票政治、金钱游戏,导致社会群体撕裂等诸多弊端。与“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照的却是“中国之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上所指出的“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演化的结果。”国内外的政党政治实践也表明,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只有根植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本民族的历史性格、社会基础、地域特征和宗教习惯等相符合,才能形成巨大的动力,凝聚了强大的社会力量。

其次,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不仅创新了一种的新的政党制度类型,同时也创造了一种新的执政方式、现代治理方式和民主实现形式。这一新的政党制度类型既避免了一党专制缺乏民主监督、又避免了多党轮流坐庄导致的代表少数利益集团、恶性竞争、社会撕裂的弊端,实现了一党领导与多党合作的有机结合,能够在共同政治目标和共同利益基础上以求同存异、团结合作的方式把各民主党派和其他党外人士的共识、人心、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的“大合唱”局面。作为一种新的执政方式,在国家权力架构中既不是执政党一党独占与专断,也不是多党竞争、轮流坐庄,而是执政与参政有机结合,执政党的执政是建立在各民主党派参政、多党合作基础上的,参政党不以谋取执政为目的,而是通过“一参加三参与”和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协助和支持执政党更好地执政为民、执政兴国。这种合作和谐的执政方式不仅保证了政局稳定,还极大地提高了国家治理效能。作为一种新的现代治理方式,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改变了传统的单一权威主体进行的强制管理,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参与主体多元、各方利益兼顾的协商共治、合作治理。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的政治协商为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提供了共识与智慧,有效地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决策的失误,也有效地克服了“九龙治水”难以集中的弊端,实现了国家治理的强大合力。新型政党制度创造了一种新的民主实现形式。我国的政党制度反映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要求,既不是西方式的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也不是一党制的独裁,而是中国式选举民主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辅相成,促进了人民的选举权与政治参与权的有机统一,使包括党外代表人士在内的各党派各族各界群众在投票选举之后能够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拥有持续深入的政治参与。

二、 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新型政党制度的根本原则。这一领导地位的确立不是天生的,也不是强加的,而是中国共产党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幸福、为国家谋富强和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与使命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和其他党外人士的一致认同而作出的自觉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这一制度的最大优势,不仅是区别于其他政党制度的根本特点,也是多党合作事业坚持正确方向、发挥制度效能、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并高度重视新型政党制度建设,为充分发挥这一制度效能提供了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保证。各民主党派和其他党外人士自觉恪守这一根本原则、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多党合作优良传统,忠实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等职能,巩固了“众星拱月”的生动局面,凝聚了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新型政党制度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我们在治国理政时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民主,统筹推进好政党协商、人大立法协商、政府行政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这其中都离不开各民主党派和其他党外代表人士的积极参与。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新时代多党合作舞台极为广阔,要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新型政党制度所遵循的就是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通过协商广开言路、广集民智,促进决策的科学民主化。通过协商还可以反映全社会的共同意愿,寻找到最大公约数,形成最大范围的共识,凝聚最大的正能量,而这正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所在。

长期稳定全面合作是新型政党制度的精髓实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早在1993年3月就正式写入了宪法,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首先,这种合作是长期的。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程中,这一制度经历了“政党合作”到“联合建国”再到“合作治理”,为其形成和发展奠定了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富的制度实践。这一历程就伴随着中国共产党实现初心和使命的全过程,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政权兴衰的重大战略考量,是治国理政之道,而非权宜之计。其次是稳定合作,不会因为领导人的认识的改变而改变,而是因为具有共同的政治基础和宪法的保障、制度的保证。各民主党派及党外代表人士与中国共产党已成为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挚友、诤友关系,是亲密的友党,从而在政治生活中能够亲密团结、互相监督、合作共事;这种合作还是全面的,不仅是政治上合作、政权中合作,在社会、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都有合作,而且体现在合作制度的制度化,合作方式的规范化和合作过程的程序化,使之有制可依、有章可守、有序可循。

提升制度效能是新型政党制度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政党协商制度绝不是搞花架子,要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真诚协商、务实协商,道真情、建良言,参政参到要点上,议政议到关键处,努力在会协商、善议政上取得实效。新型政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的整合能力,就在于它能够通过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党派和社会各界的各种意见与建议,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别和各方面人士的广泛参与,蕴含合作、参与和协商精神的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以及规范科学的有效合作机制,不仅能够实现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而且能够促进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从而真正成为实现国家统一和人民团结、有效化解改革开放、创新发展中的多种矛盾、推进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达到政治、社会、制度和利益整合的效能。

(作者系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制度 政党 新型 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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