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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家庭友好型社会

2018年10月30日 09:35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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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妇联副主席(兼职)黄绮:
建立家庭友好型社会

在人口变动这个主题下,我关注的是如何出台家庭友好型的公共政策。其中涉及两方面:一是托幼,二是托老。

黄绮

黄绮 人民政协报记者 齐波 摄

托幼问题。目前生育妈妈普遍产假时长为4个月,但幼儿园是接收3岁到6岁儿童,其中就有一个空档期,需要托幼。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具体部门操作和管理。如托幼一体化、建立社区托管点,或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办托幼点等。对于3岁以下孩子由家庭自带的,每月给予相应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时,综合考虑家庭的子女抚育情况。建议将学前儿童的托幼费用列入专项附加扣除。

托老问题。完善对失独家庭困境老人的国家监护制度。孤寡老人由民政托底的政策扩展到失独家庭,给予国家托底监护。

编辑:刘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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