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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叶:聚焦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全面发力

2018年11月22日 14:43 | 作者:肖叶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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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叶

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

把监督挺在前面,是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的需要,是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就是对干部的爱护。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发现问题,认真处理党员群众信访举报和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及时找干部核实,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党内监督从批评教育做起,国家监察也是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监督不仅要体现党纪国法的硬度、批评教育的力度,更要体现组织关怀的温度,传播干净清爽、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使不想腐成为一种道德选择和文化自觉。

突出监督重点。无论是党内监督对全体党员做“政治体检”,还是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做“扫描”,都要盯紧重点人、重点事。在监督对象上,要把握好监督全覆盖和突出“关键少数”的关系,既要对全体党员、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督,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又要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威慑力。能否有效监督一把手是履行第一职责、提高监督效能的重要评价标准,也是形成“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的立柱架梁之举。无论哪种全覆盖,只有对一把手监督有力,才是真正有效的全覆盖。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做好对一把手的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一把手把自己管好,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落实到位。在监督内容上,要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突出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纠“七个有之”等行为,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

创新监督方式。要积极探索更有针对性的方式,不断提升监督质量。要科学研判政治生态特别是“树木”和“森林”状况,既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又强化动态监测、实时预警,实现监督的准确、快捷、高效。要探索对监督对象进行政治家访,进家门、进社区,从街谈巷议中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朋友圈,督促他们从日常小事小节严起。要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强化监督的重要抓手,深入到实际中去,掌握真实情况、发现问题所在、找准监督方向。监察法明确把开展廉政教育作为监督职责的一项内容,我们要着眼“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创新警示教育方式,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拧紧“总开关”,筑牢拒腐蚀、永不沾的思想堤坝。

形成监督合力。各级党组织要扛起主体责任,把严格监督体现在党的领导全过程、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既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感受到监督无处不在的压力,又时刻感受到组织严管厚爱的关心温暖,真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纪检监察机关应把监督摆在首位,作为基础性、日常性的重要工作,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上下功夫。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才是厚爱。如果在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之初,就对其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就能够防止其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推动谈话函询制度化,逐步提高直接谈话比例,在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上严之又严,发现小事小节小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发现违规违纪的及时处理,把严管厚爱、治病救人贯穿监督全过程。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发挥表率作用,在敢于监督上作表率,在自觉接受监督上作表率,在遵规守纪上作表率,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形成好风气。(肖叶)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监督 职责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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