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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政协出台办法 首次对各参加单位履职进行考核

2018年12月04日 08:5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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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召开了各参加单位和委员履职考核工作部署会议,出台了《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各参加单位和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考核各参加单位履职情况为首次。

该《办法》共分8条,从考核内容、标准、方法、结果应用等方面,提出日常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方法,对委员参加自治区政协全体会议、专题协商会、常委会议、提交提案、调研、视察、学习培训等情况分别赋予分值,按完成程度进行打分,年底由自治区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室,结合日常考核情况,自治区政协将对考核优秀的参加单位和委员进行通报表彰;届中(第三年)委员履职考核情况,将向委员所在单位通报;任期委员履职综合考评结果,将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通报,同时也将作为自治区政协换届时推荐委员的重要依据。

“动真格”,是这份《办法》最引人注意的地方。《办法》明确,对于年度履职考核不称职的委员,将由自治区政协专委会主任对其提醒谈话,对连续两年履职考核不称职的委员,按照有关规定,建议本人辞去委员。政协委员如有未请假不参加政协全体会议,或除政协全体会议外,无任何履职记录的情况,都视为不称职。

会议还提出,即日起各参加单位和自治区政协委员应高度重视,尽快填报今年履职情况表,并提交自治区政协相关部门进行汇总核查。同时表示,《办法》会在今后具体执行操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力求更加公正公平公开。(范文杰  张倩)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考核 政协 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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