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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协聚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先行重点治污

2019年01月04日 16:21 | 作者:路强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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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1月4日电(记者路强)“大部分村庄规划编制仍然没有完成。”“已有的规划千村一面,缺乏地域特色。”陕西省政协近日召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月度协商座谈会,邀请委员、专家和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共同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把脉开方。会上,省政协常委、咸阳市副市长程建国直言不讳,指出目前乡村规划和需求存在两张皮、难落地的问题。

对此,来自基层的代表———西安市蓝田县普化镇副镇长史志强感同身受。他说,目前盖新居不拆旧,村庄整体布局散乱,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的一项主要问题。据史志强介绍,蓝田县大多村庄居住较为分散,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新居落成占用了不少可耕地,但旧院闲置未退,也没有复垦,出现了不少“空心村”,浪费土地资源,影响村庄整体视觉效果。

程建国为此建议,省政府及时指导各地市抓紧修编完善村庄规划,做到规划全覆盖,指导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科学开展。此外,要科学、严格规划审批村庄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推进农村建房规范化、程序化,杜绝村庄散乱问题;出台有关政策,鼓励群众有偿自愿退出旧宅基地,引导群众尽可能集中入住。

史志强补充道,在规划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当地群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因地制宜,把建设和农民增收、优化布局相结合。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提高农村人居安全和防灾减灾能力。

“从生活污染情况看,约有10%的村庄存在严重污染或比较严重污染问题;在农业生产污染方面,由于农药、化肥大量运用到农业生产中,农村环境受到较大影响。”座谈会上,西北农村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系主任何得桂指出了制约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另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污染。

何得桂建议,探索实施生活垃圾的溯源追踪管理,完善垃圾集中投放措施,优化垃圾分类处理的公众监督体系;制订农村环境治理方案,加大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积极引导和鼓励科研机构,在农村垃圾处理、厕所改造、污水治理、畜禽粪污治理等方面,研发符合农村实际、简单适用的整治技术和工艺。

此外,委员们还指出,农村排污管线、垃圾清理、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平时运行、管理、维护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来配套支持,建议出台配套资金支持政策,用足用活现有支农惠农政策;政府16个部门分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责任分散,实际工作成效都不明显,建议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调整职责分工,强化工作统筹等。

与会的陕西省副省长魏增军表示,省政府将认真吸收采纳委员意见建议,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村容村貌,着力抓好“厕所革命”,有序推进垃圾处理,梯次开展污水治理,加快绿色农业发展,持续抓好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着力打造升级版的新农村,推动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农村 规划 建设 村庄 人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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