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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

2019年03月27日 15:12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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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7日发表《伟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白皮书,全文如下:

伟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9年3月

目录

前言

一、 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

二、 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三、 彻底废除封建农奴制

四、 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五、 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六、 推进了各项事业发展

七、 加强了生态文明建设

八、 保障了宗教信仰自由

九、 促进了民族平等团结

十、 西藏发展进入新时代

结束语

前言

2019年是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按中国传统文化习俗,六十年一甲子,是值得纪念的日子。

六十年前的民主改革,对西藏地方和西藏各族人民而言,是一次新生,意义非同寻常。

六十年换了人间。民主改革是西藏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西藏从此废除了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建立起全新的社会制度,人民实现了翻身解放,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各项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六十年创造美好。民主改革为西藏开辟了光明的发展前景。在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西藏各族人民勇于进取,顽强拼搏,建设美好家园,把贫穷落后的旧西藏建设成了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生态环境良好、人民生活幸福的新西藏。

六十年团结奋进。经过民主改革,西藏各族人民与全国人民一道,同心同德、和衷共济,建立起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在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斗争中,西藏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经受住了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六十年伟大跨越。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西藏社会实现了由封建农奴制度向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性飞跃,西藏发展实现了由贫穷落后向文明进步的伟大跨越。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西藏各族人民正与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阔步前进。

一、 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

历史上,西藏长期实行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前,上百万农奴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境地。

——三大领主剥夺了农奴的一切权利

旧西藏法律将人分为三等九级,明确规定人在法律上的不平等地位,农奴的人权被领主阶级所剥夺。地方政府完全被官家、贵族和寺庙上层僧侣(又称“三大领主”)所掌控,各级官员由上层僧侣和世俗贵族担任。有的大贵族官员的子弟一出生就获得四品官阶,十七八岁就可出任政府重要职务。中小贵族的子弟经俗官学校学习后,即可进入地方政府任职。僧官大部分由贵族出身的喇嘛担任。广大农奴处于社会最底层,毫无地位可言。

——三大领主共同掌握对农奴生杀予夺大权

三大领主以野蛮、残酷的刑法维护封建农奴制度,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设置司法机构和法庭,除官府所设监狱外,每一个较大寺庙和贵族都设有监狱或私牢,可以自备刑具,私设公堂,惩罚农奴,进行判决、鞭挞、拷问,给农奴戴上镣铐、枷锁。大量藏文档案清晰记载着,割舌、割鼻、戴石帽、剁手足、剜眼、抽筋、剥皮、投水,甚至投入蝎子洞等几十种酷刑。拉萨大昭寺北面的“朗孜厦”,曾经是旧西藏拉萨的司法机构,被称为“人间地狱”,常借实施酷刑和屠杀之机,为噶厦地方政府和寺庙中的上层人士提供“念心咒”用的祭品,如人头、人皮、人肉、人心、人肠等。

——三大领主集中占有以土地、牧场为主的生产资料

据1959年民主改革前统计,在西藏约330万克(西藏民主改革前计量单位,1克约合1亩)土地中,官家占有128.37万克,寺院和上层僧侣占有121.44万克,贵族占有79.2万克,占有比例高达99.7%。边远地区有极少数的自耕农,占有约0.3%的耕地,大部分牧场也被牧主所控制。当时广大农奴流传着这样的歌谣:“即使雪山变成酥油,也是被领主占有;就是河水变成牛奶,我们也喝不上一口。”

——三大领主对农奴的人身控制和奴役极其残暴

在领主土地占有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身依附关系,受到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的强力保护。噶厦地方政府规定,农奴只能固定在所属领主的庄园内,不得擅自离开,绝对禁止逃亡。噶厦地方政府和达赖喇嘛还多次发布不准收留逃亡农奴的文告。三大领主依靠对土地的绝对占有,掌握着农奴的生死婚嫁。领主还把农奴当作私有财产,随意用于赌博、买卖、转让、赠送、抵债和交换。农奴如果逃亡,就会被处以断足、鞭笞等惩罚。三大领主不仅对广大农奴进行人身控制,还通过乌拉差役对其进行残酷奴役,以和平解放前摄政达扎的达隆绛庄园为例:庄园共有土地1445克,所属农奴全劳动力和半劳动力计81人,全年共支内差11826天,外差9440天,内外差共计21266天,每个劳动力平均要支应262.5天的乌拉差役,约占全部劳动量的72%。

——三大领主对农奴进行野蛮的苛捐杂税盘剥

在旧西藏,三大领主占有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对广大农奴采取非人的压榨和剥削。仅噶厦地方政府征收的差税就达200多种。农奴为了活命,不得不频繁举债,欠债的农奴占农奴总数的90%以上。农奴所负的债务有新债、子孙债、连保债、集体摊派债等等,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是祖祖辈辈欠下、永远还不清的子孙债。当时流传一首民谣:“爷爷的爷爷欠下的债,爸爸的爸爸没有还清,到了儿子的儿子那辈,连利息的利息也还不完。”根据1959年至1960年民主改革的统计,西藏共废除高利贷1690万克粮(西藏民主改革前计量单位,1克约合14公斤),1400多万品藏银(西藏民主改革前计量单位,1品约合50两藏银)。如果与1958年西藏全年的粮食总产量1250万克相比,民主改革所废除的高利贷已经超过了一年粮食的总产量。

编辑:曾珂

关键词:西藏民主改革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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