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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的理想是做建档立卡贫困户”

——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扶贫调研的思考

2019年05月13日 14:32 | 作者:范文杰 王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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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后,俺的理想是做建档立卡贫困户”。近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调研组座谈会上,一位调研组成员在贫困村路边听到孩童的话,引起了调研组成员的深思。

如何发挥贫困群众脱贫主体力量,激发“要我富”为“我要富”的内生动力,是长期以来扶贫工作中的难点。“怕列入脱贫名单后政府扶持减少”“有儿有女不如有政府的保障卡”“不脱贫就有人来慰问”……,个别群众缺乏自我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一些基层扶贫干部很困惑。

调研发现,目前有的贫困户存在“越穷越能得实惠”的思想,甚至产生贫困“福利陷阱”,隐瞒收入、夸大外债,装困、扮贫、哭穷,争相与贫困群众同享扶贫实惠。有的人尚有劳动能力,却无所事事,躺着等人“扶持”。有的人尽管有供养能力,却与老人分户居住,将老人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把本该自已承担的赡养义务推给“公家”,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

委员们认为,精准扶贫,本是为了扶弱济困,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扶贫不应成了“干部干、群众看”的独角戏,相关制度设计上,不能让辛勤劳动的过得不如好吃懒做的。应采取“早干多支持,晚干少支持”等竞争性制度设计,除普惠性政策,可通过“早干多支持,晚干少支持”的政策安排,更好地调动贫困群众的脱贫积极性和主动性,让那些习惯于“等钱要物,躺倒不干”的贫困户站起来、干起来。

委员们建议,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树立帮勤不帮懒、扶干不扶看的鲜明导向。设立励志基金,对脱贫先进典型给予适当奖励。对等靠要、吃政策饭的,通过村规民约等约束措施促其转变观念,激发脱贫意志。研究建立以促进劳动脱贫为导向的附条件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建立脱贫的内生动力机制。将参加职业培训并合格作为有关贫困户享受相关政策的条件。享受以奖代补、农业综合补助、公益林等补贴,应参加某种专业培训和劳动等。

委员们还建议建立扶贫资源差异化分配制度,对主动脱贫的贫困群众,适当提高贴息贷款额度或延长贴息贷款期限,增强其发展后劲。各类保障性措施要尽量避免一给了之的做法,使其通过参与劳动得到帮扶。同时,精准识别、坚决防止恶意分户带来的贫困问题,加强对其子女的法制教育,促进履行法定义务,确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脱贫 贫困 群众 扶贫 俺的理想是做建档立卡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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