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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可全网通办

2019年05月17日 07:14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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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可全网通办

5月22日启动申报;稳定就业、职住区域、年龄和守法记录实现“零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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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北京市2019年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将于5月22日正式启动,申报期60天。今年,申报全面取消现场审核环节,实现网上通办。

积分落户是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为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开辟了一条公开、公平、透明的落户渠道。

2018年,北京市开展首批积分落户工作,6019人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截至目前已完成落户5625人,随迁子女4405人,实际落户10030人。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作为超大型城市,实施积分落户政策是贯彻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所做的积极探索。统筹考虑城市人口调控目标,综合承载能力和政策关联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积分落户政策试行期间,北京市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每年落户规模稳定在这一水平。

释疑 1

今年积分落户是否有所调整?

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也可获得纳税指标积分

2019年积分落户的资格条件和各项积分指标均保持不变,个别指标操作方式微调。具体来说,即符合四项资格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方可申请。

在指标操作方式上,重点顺应国家新个人所得税法调整,对个税指标的具体操作认定方式进行了适当补充完善,将原“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三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须每月按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平均每年缴纳额在10万元及以上。补缴税款无效”的操作方式调整为“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三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须每年按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所得或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平均每年缴纳额在10万元及以上。补缴税款无效”。

也就是说,今年申报积分落户的申请人,2016、2017、2018三年中每年有个税正常缴纳记录(不含补缴)即视为连续纳税,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也可获得纳税指标积分,让纳税人在申报积分落户的同时,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因申请人个人所得税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2018年尚未完全体现,故个税指标“平均每年缴纳额在10万元及以上”加分标准不作调整。

释疑 2

相关申请人应如何填报?

需通过人脸识别等确认申请人信息

2018年已参加积分落户申报但未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今年符合资格条件的,为进一步保障所填报的积分指标信息安全,需先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banshi.beijing.gov.cn/)注册并进行实人认证(L3级),通过人脸识别等手段,确保信息由本人填报。

由于今年积分落户申报流程进行了大幅优化调整,为实现指标信息在线填报、及时审核,去年已参加积分落户申报但未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需要重新填写除合法稳定就业、职住区域、年龄、守法记录4项之外的其他指标。今年首次参加申报的申请人,符合资格条件的,也要先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注册并进行实人认证(L3级)。注册完成后,访问“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http://rsj.beijing.gov.cn/jflh/),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积分落户申报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关联用人单位,填报各项积分指标。

为准确规范填报,节省操作时间,建议申请人在申报前登录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实自有住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登录教育部相关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核对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核实无误后再行填报,确保填报内容与备案信息一致。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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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北京积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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