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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超93% “两不愁三保障”基本实现

2020年03月31日 19:38 | 作者:顾磊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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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 顾磊)3月31日,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在京召开2020年助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夏更生介绍,经过7年多的精准扶贫,特别是4年多的脱贫攻坚战,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9899万人减少到去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县从832个减少到今年的52个,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

残疾人扶贫工作是脱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贫困残疾人脱贫任务接近完成。截至2019年底,719.3万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中,674.1万已经脱贫,比例超过93%。28个省区市中,8个省份(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青海、西藏)未脱贫残疾人已经清零,10省份未脱贫残疾人已经下降到1万以下。中央关于残疾人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工作进展顺利,大头已经落地。

同时,收入水平大幅增加。贫困残疾人(2015年前办理残疾人证)家庭人均纯收入由2015年的2776.2元增长到2019年的8726.2元,年均增幅为33.2%,实现“双超”,即超过同期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全部贫困残疾人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占比达到70%。有563.8万贫困残疾人得到了产业扶持,48.6万人接受了技能培训,33.7万贫困残疾人享受了公益岗位,77.9万贫困残疾人家庭得到了扶贫小额贷款支持。

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贫困地区残疾人和广大群众一样,出行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通信难等长期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普遍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了保障。66.3万贫困残疾人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434.4万贫困残疾人享受了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或分散照护服务,可及性、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此外,残疾人贫困治理方式更加健全。和以前相比,残疾人贫困治理方式有了很大改变,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通过动态调整和“回头看”、与中国残联等开展定期数据比对等工作,完善了贫困残疾人数据信息,推进了残疾人证办理工作,将符合条件残疾人及时纳入帮扶范围;二是由保障为主向开发和保障并重转变。通过因人因户精准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健康扶贫、低保等帮扶措施,既加强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综合保障,也帮助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和发展产业,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三是贫困残疾人由依赖政策和帮扶向主动参与、自主脱贫转变。在建档立卡、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村内事务等方面,贫困残疾人参与度、主动性都大大增强。有的贫困残疾人,不仅自己光荣脱贫,还主动带动他人共同脱贫致富。

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唐承沛介绍,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626.3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90万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069.3万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1354.5万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6万多精神障碍患者接受了精神卫生照护和康复服务,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残疾人通过“福康工程”得到了免费手术矫治、康复训练和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得到了多种形式的照护、康复服务。

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周长奎介绍,我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数量大幅减少,从建档立卡以来的670多万减少到了2019年底的不到50万人,仅2019年就净减少120万人。贫困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基本实现,自我脱贫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高。


编辑:张佳琪

关键词:残疾人 贫困 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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