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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传统踏征程 创新发展谋新篇

——沈阳市十五届政协提案委工作总结

2021年12月16日 18:43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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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政协提案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在市政协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作为,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 总结与回顾

十五届政协以来,提案工作注重继承发展和探索创新,坚持“守正创新,求实进取”,注重把握处理提案“九个关系”,以“五结合推进五提升”,努力构筑新时代政协提案工作新格局。

1. 以党建为统领,明确工作方向,凝聚共同理想合力。

通过发挥“新功能型”党支部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将机关党支部与“新功能型”党支部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组织委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委员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联动、大团结“四大行动”,团结带领全体委员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高质量履职。召开党支部会议65次,提案委全体会议20次,组织主题党建活动12次、参加委员226人次。

通过组织并积极参加“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开展理论学习研讨、讲党课和参加“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纪念人民政协成立七十周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参观中共一大红船会址、中共满洲省委旧址、“九一八”纪念馆、抗美援朝纪念馆、讲好“沈阳故事”等,使委员铭记历史、不忘初心、坚定信念、不辱使命。

通过“万人进万企”、“扶贫帮困结对子”、参与抗疫防疫捐款捐物,进社区建立党建联系点、宣讲党史、开展法律咨询、宣传燃气安全并上门服务、捐献空调和文化用品、清洁卫生环境等6次116人次参加的共建活动,体现牢记宗旨、奉献为民、责任担当、履职作为。

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和巡查整改,不断增强政治责任,牢记使命,加强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深入基层,听取民意。组织721人次开展专题调研,撰写提案320篇、社情民意101篇。组织外出调研考察6次,参加委员36人次,形成专题调研考察报告6篇。将党建引领和提案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共促进,强化履职担当。

2. 突出质量为先,深化标准意识,推进提案质量提高。

围绕如何提高提案质量,组织党派、委员和专家学者等结合沈阳提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好提案标准”。树立提案良好导向和提案标准,为委员提供参考和遵循。

以“委员讲堂”为载体,将现场宣讲和网上宣讲紧密结合,围绕如何撰写“好提案”和相关知识组织开展培训,邀请委员结合“好提案标准”和自身体会交流写好提案的经验体会。同时,深入党派、区县宣讲,植入提案高标准、高质量理念,共同推进提案质量的提高。

探索重点提案遴选新途径,采取召开党派团体专题会议集体议、聘请5位智库专家参与推、共有3.43万公众参加网上选、深入职能部门广泛询、集中各方意见专题论等方式,开放式遴选重点提案。《人民政协报》对我们的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

按照《提案“一优两先”评比办法》,组织开展提案“一优两先”评选,共评出优秀提案231件,先进承办单位84个,先进个人120人次。树立示范标杆,以优秀典型激发工作活力,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3、 积极征集提案,督办重点提案,推动建议转化落实。

积极组织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调研,提出提案,建言献策。四年来,共征集提案2748件,审查立案2347件。其中,集体和界别提案360件、委员提案1987件。交由各承办单位全部办结。其中:已解决或采纳1429件,持续推进296件,转作工作参考42件。提案的提出和有效办理落实,为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组织遴选重点提案109件,全部由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各专委会协调组织具体督办,各党派、团体积极参与督办,提升了提案办理层级,调动汇集各方力量,有效提升了提案办理监督力度,极大地推动了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提交全国政协的《关于推进失能失智失独群体医养结合工作的提案》被列为全国政协重点提案。

4. 创新办理机制,助力转化落实,推进办理质量提高。

结合提案工作实际,创新建立了提案月集中协商办理机制。制定《提案月集中办理协商工作规范》,按照年度协商办理计划、优化环节、完善内容、提升效率,切实发挥提案协商平台作用。通过集中协商办理变选择式办理为集中式办理、变总结式汇报为清单式说明、变程序式参与为主动式参与、变单向式提问为一体式谋策、变局外观察者为主动思考者。开展提案集中办理协商20余次,先后组织227名委员赴27个政府职能部门,集中协商办理提案606件,推动了140余件提案有效落实,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国政协对我们的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制定《提案清单工作规范》,委员提交提案同时提交提案清单,使提案主题和建议更加突出鲜明。审查立案的2347件提案,共形成提案清单3521条。同时,清单式的提案交办也推动了承办单位实行清单式办理答复,使提案和办理更加聚焦,有效提升了针对性和精准性。

搭建提案评议平台,组织“提办”双方进行“面对面”的评议交流,查摆问题交叉难点,共同寻求提案和办理质量提高的途径和办法。本届政协共有980余名提案者对214家承办单位的1879件提案,进行量化评议打分。同时,形成“双评议”报告进行质量反馈,使“提办”双方明晰问题症结所在,将“双评议”作为提高提案质量的有力抓手,有效推动了“提办”质量同步提高。

5. 夯实提案基础,强化制度规范,推进履职质量提高。

适应新形势发展对提案工作的新要求,做到注重发挥界别委员专业特长和推动提案履职更加规范。结合提案工作实际,完善、修订现有制度和制定新制度8个,初步形成“1+6+1”制度模式。在此基础上,编印了《提案工作制度规范》,为规范提案工作提供了有效遵循。

积极推进提案工作信息化,实现了委员网上提交提案、网上查询提案、网上评议提案,网上审查提案等工作方式的更新和提升。开发建立了提案数据库,加载了自十三届政协以来的5439件提案,实现了网上查询提案历史有关资料内容,满足了各方的需求和工作开展需要,提案工作手段和效率有了极大的提升。

在沈阳政协公众号上开辟提案视野(在线)专栏,推介相关提案。在主要媒体上刊载重点提案相关情况及相关提案的办理成果,广泛宣传提案和提案办理取得的成效,在沈阳政协公众号上刊载宣传75篇次,在人民政协报、沈阳日报、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28篇次。让公众更多了解提案工作,拓展提案的公开公示,扩大政协工作的影响。

6. 树立贴近理念,密切沟通交流,推进服务质量提高。

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提案线索和题目,共征集提案线索515条,及时发给委员、党派作提案参考。同时,组织与党派团体座谈,共商提案重点题目。每年均组织编辑《提案汇编》,方便委员查询参考,为委员提案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通过设立“提案咨询平台”和“提案协商咨询室”,让委员更直观了解提案知识和相关工作,方便委员提案提交前协商,搭建起政协、承办部门、委员三方平台。

组织开展提案专题培训4次、座谈交流5次,近370人次参加。开展提案云协商,在线上设立协商平台,邀请委员和承办单位进行视频交流,确保疫情防控与提案协商两不误,既节省了时间、保证了安全,又提高了效率。

开展实地走访委员活动,加强沟通联系,共走访委员44名,了解委员工作生活情况,征求委员意见建议,积极为委员排忧解难,受到委员的欢迎和称赞。

2021年,提案工作重点抓均衡提案,改变年会集中、平时极少提案的状况,共征集提案580 件,其中平时提案105件,占比明显提高;抓开放遴选,在网上开展重点提案遴选,近3.5万公众参与,审议确定重点提案27件;抓集中协商,组织开展6次提案集中办理协商,推进了146件提案的有效办理;抓广泛宣传,在市以上媒体8次宣传沈阳政协提案工作,扩大社会影响;抓党史学教,开展进社区宣讲党史、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讲好“沈阳故事”等活动;提案双向评议、提案清单制和“一优两先”评选等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体会与不足

1、 坚持提案协商,凝聚共识,正确稳定的提案方向引领是首要。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对做好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切实提高站位,胸怀国之大者,践行为民尽责,更好地发挥提案协商重要作用,正确稳定的提案方向引领,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和根本。

2、 坚持提案协商,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提案能量汇集是基础。完善的提案办理协商、重点提案督办等工作机制,是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重要保证。在提案工作中注重沟通协商,双向发力,凝聚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共识和合力是汇聚众智的重要基础。

3、 坚持提案协商,凝聚共识,成熟定型的提案制度确立是保障。 提案工作涉及面广、程序性强,必须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立足新方位、新使命,只有健全完善提案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才能为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促进提案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 坚持提案协商,凝聚共识,完善创新的提案协商办理是关键。要把提案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注重办前向委员了解提案意图、办中与委员商讨解决办法、办后听取委员反馈意见,在协商交流中反映各方诉求、广泛凝心聚力,充分体现沟通协商在提案办理工作中的关键所在。

5、 坚持提案协商,凝聚共识,更高更实的提案质量成效是目标。在提案具体工作中,注重把握提案是基本、办理是关键、成果是标准等重要环节。牢牢把握质量是提案的生命,决定着提案工作的成效,要向质量聚焦、向质量着力,做到提一件是一件,成一件立一件,办一件成一件。

提案工作存在的不足: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提案工作中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高水平、精品提案还不够多;解决提案办理“重答复、轻落实”问题的力度还需加大;提案宣传、公开对社会影响还有待提高。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提高。

三、 对今后提案工作的建议

新一届政协提案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锚定奋力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总目标,广泛凝聚共识,不辱使命担当。

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共沈阳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上来,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中共沈阳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十项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加快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建设“一枢纽、四中心”、作出“四个示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品质等重点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不调研不提案”,在深化研究上下功夫,通过提案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

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群众意见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反映人民群众诉求作为第一责任,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围绕促进共同富裕、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实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了解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求,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为推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献计出力。

突出提案质量为先。贯彻落实“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要求,做到提案更加注重质量,以高质量精深调研,形成高质量成熟提案。坚持标准,严审严立,不搞凡提必立。持续坚持和完善提案清单制、提案集中协商办理、提案双向评议等,深入查找提案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在推进重点工作、强化薄弱环节上取得新进展。

突出全过程协商监督。形成平等深入协商、增进理解认同、共促问题解决的良性互动。以更精准的建议、更有质量的作为,将提案民主监督贯穿于提案协商全过程。积极搭建协商平台,开展平等深入协商,引导政协委员和办理单位愿协商、真协商、善协商,通过协商推动提案办理落实和成果转化。同时,寓协商式监督于提案工作之中,加大民主监督力度。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提案工作各方面。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提案提出、立案、办理、督办、反馈等各方面。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主张贯彻到提案工作中去,把思想引领、凝聚共识贯穿提案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奋力推动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全市工作中心,广泛议政建言,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对标对表“干什么、怎么干、谁去干”,强化责任担当,实现更大作为。加强各方联系沟通、协同配合,发挥提案工作整体优势,凝共识、下真功。进一步增强提案工作协同性,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放大工作效应。

新时代,政协提案大有可为;新征程,政协提案大有作为;新要求,政协提案责任在肩。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决策部署,勠力同心,创新进取,为奋力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做出新贡献。(金凯波 沈阳市政协提案办主任)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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