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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记者会实录

2015年03月07日 11:49 |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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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人民日报、人民日报客户端的记者。据了解,中美的投资协定谈判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现在已经进入了负面清单的谈判阶段。中欧的投资协定谈判也在推进,请问高部长,您对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未来进展怎么看?谢谢。

  [高虎城]:

  中美投资协定谈判是中国和美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经济体之间进行的一场重要的谈判。坦率地说,中美之间一旦达成投资协定的谈判,完成这样一个投资协定的签署,将对全球的投资规则产生深远的影响。[10:46]

  2013年,习近平主席和奥巴马总统在加州庄园会晤期间,中方承诺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同美国开展投资协定谈判。在2014年奥巴马总统对华进行正式国事访问期间,以及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期间,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即BIT谈判)始终是经济议题当中最重要的议题。

  按照两国元首达成的共识,经过九轮的实质性谈判,中美之间已经基本完成了投资协定文本的谈判工作。接下来,将在今年早期按照两国元首商定的共识交换负面清单。美国GDP16.8万亿美元、中国是10万亿,分别是第一大和第二大全球经济体,处在不同的发展水平,具有不同的国情,也有自己不同的发展模式。就这个特点来说,负面清单的出价,对美国、对中国都是一个挑战。对此,双方团队保持了非常坦率的沟通和互动,我们都有着这样的共识,对双方来说,负面清单的交换都是一个挑战。

  至于您关心的中欧之间的投资协定谈判,我们已经进行了四轮。但是,由于大家知道的原因,就是去年下半年欧洲议会的选举以及欧洲领导机构的更迭,最近我们刚刚收到新一届欧盟领导机构批准的欧方谈判文本。中方的团队正在进行翻译、评估和研究,同时准备向欧方提交中方关于投资协定的建议文本。所以说,从时间节点来说,中美之间的BIT谈判已经结束了文本谈判,即将进入到交换负面清单的阶段,而中欧之间的谈判还没有开启文本谈判。我们会和欧洲的同事们加快文本谈判的进程,作为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和投资伙伴来说,我们相信通过双方的努力,能够尽快地推进这一谈判进程。谢谢。

  [深圳特区报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深圳特区报记者。我的问题也与境外消费相关,最近一段时间,香港各界对内地居民赴港购物产生了一些不同的声音。香港特首梁振英也对外表示,说要与内地部门商讨收紧自由行的政策问题。这个实施多年的政策是不是收紧?这对香港与内地之间的经贸关系会产生什么影响?谢谢。

  [高虎城]:

  我还清楚的记得,内地居民赴香港个人游的政策和深圳居民“一签多行”的政策,是在2003年香港受亚洲金融危机冲击和周围环境波动的时候,应香港特区政府的建议,经中央政府批准,由试点开始逐步推广。十多年来,对促进香港经济的发展、扩大当地就业、推进两岸民众的交流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还能够回忆起这项政策推出的初期香港的繁荣。但是随着赴港旅客不断地增加,个人游政策和深圳居民“一签多行”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

  [高虎城]: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任何一个城市的设计,它的服务功能、接待能力、基础设施等等,对游客都是有一个限度的。这是由一个城市对接待能力的投入所决定的。中央政府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十分重视,内地有关部门与特区政府也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已经采取了许多的应对措施,也将会根据需要,不断地优化和调整有关政策。我相信,不会对两地的人员交流和经贸合作产生影响。谢谢。

  [法制日报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法制日报记者。1月19日,商务部在网站上公布了外国投资法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问高部长,截止目前社会公众对此法律草案有何评论和建议?下一步的立法进程又如何?接下来这部法律对我国国内的投资环境和政策又会带来哪些影响?谢谢。

  [高虎城]:

  我们记得大家很熟悉的外资三法,在我们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先后颁布的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外资三法。这三部法律在促进我国吸引外资和扩大开放方面发挥了重大的历史性作用。但是外资三法中的一些条款和内容已经显然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比如个案审批,税收方面的特殊政策,当时这三法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严格限制准入,另一方面是进来以后给予超国民待遇。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要求,这些都是需要进行改革的内容。按照人大立法的程序要求,受国务院的委托,商务部启动修改外资三法,同时草拟外国投资法草案。制定统一的外国投资法的基本思路是放宽外资准入、保护外资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为外商投资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律环境。

  经过一年的准备,我们于今年1月份向社会就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从目前的反映来看,建议、讨论的热烈程度是出乎我们想象的。欧盟、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驻华使领馆、商协会组织以及企业和大的投资者均给予了高度关注,国内的企业界、学术界和法律界也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从目前我们收集到各方面的评论、分析和评估来看,总体认为这个草案充分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要求,对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是积极的、建设性的。我们将在充分吸收社会各界以及国内外相关人士和企业合理建议的基础上,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尽快上报,履行相应的立法程序,推动这部法律尽早出台。谢谢。

  [国际商报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国际商报记者。我想问高部长的问题是关于贸易摩擦的。我们注意到最近美国政府向世界贸易组织起诉中国政府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了包括纺织品、服装、鞋、农产品等在内的八个行业的出口补贴,请问您能不能对此做出一些您的评价?第二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在这种国际形势下,中国必然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贸易摩擦,请问您作为商务部长,在这个方面有哪些思路和具体的举措?谢谢。

  [高虎城]:

  我们注意到了,美国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对中国提起了关于有关行业补贴的诉讼。我们初步技术评估这一起诉是站不住脚的。中国一贯尊重世贸组织规则,包括补贴规则。对于美方的起诉,我们表示遗憾,但是我们将认真地对待。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和作为世贸组织成员拥有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通过磋商或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妥善地处理这一问题。

  从2013年起,中国成为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在近两年全球经济疲软、复苏乏力的情况下,我们注意到最近各国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地分化,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贸易保护主义和投资保护主义有抬头的现象。

  中国作为这样一个货物贸易第一大国来说,频频遭受贸易摩擦,也可以说是一种新常态。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也要有一颗平常心。如何妥善地化解贸易争端和贸易摩擦,中方的立场是一贯的,首先把业界间的对话置于优先地位。我们希望通过业界间的对话,在政府的推动之下,加强业界的合作和谅解,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因为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一个国家的上游产业就很可能是另一个国家的下游产业,这也是全球产业链发展的显著特征,也是跨国公司和大企业在全球配置资源的特征。

  这样的行业和产品,很难用贸易救济的手段达到保护自己产业的目的,所以通过对话和磋商解决贸易纠纷是优先的选择。在这方面,我们也有很多成功的案例。比如大家可以回忆起2013年和2014年中欧之间妥善地化解了光伏产品高达200亿美元的贸易摩擦,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中国的上游产品就是来自欧洲。

  就中美关系而言,在光伏产品当中,实际上也面临着这样的困境,美国多次采用重复救济的方式对中国输美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反补贴、反倾销调查,并且征收高额的关税,但与此同时美国也向中国出口大量的多晶硅,所以这也是一个困境。

  我们始终认为,世贸组织赋予了其成员采取贸易救济措施的权利,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也是一个平台,我们认为各个成员应当审慎、谨慎地采取有关救济措施,只有对话和业界磋商未果,贸易救济才是最后的选择。谢谢。

  [新华社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新华社记者。我们留意到去年以来台湾方面对中韩自贸区宣布结束实质性谈判非常关注,甚至说出了“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这样的话,现在中韩自贸区谈判已经全部结束了。我想请部长解释一下,中韩自贸区对台湾地区的经济和产业发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两岸服贸协议的实施和正在进行的货贸协议的谈判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谢谢。

  [高虎城]:

  去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习近平主席同朴槿惠总统共同宣布实质性地结束中韩自贸协定谈判。2月份中韩之间草签了《中韩自贸协定》,进入了文本转换和相关的法律程序,完成之后将正式签署。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商谈,起步是早于中韩自贸协定的,用一句俗语来讲就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台湾业界的关注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韩国和台湾在某些产业上是有同质性竞争的,这种局面也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但我想强调的是这个协议的后续协商已经取得了很多阶段性的成果,我们希望双方能够珍惜既有成果,照顾彼此关切,相向而行,落实已经达成的成果和推动后续的商谈,为构建两岸经贸制度化合作新机制共同努力,也为两岸的经济繁荣做出贡献。谢谢。

  [王效云]:

  今天上午的记者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编辑:曾珂

关键词: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记者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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