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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9000“金牌月嫂”不会喂奶 婴儿呛奶患肺炎

2014年07月04日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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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近9千元雇的“金牌”月嫂给婴儿喂奶时引起呛奶,婴儿后被确诊肺炎。雇主赵女士将月嫂曹女士及其所在的家政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等共计2.8万元。

  通州法院宋庄法庭昨日开庭审理此案,曹女士否认自己有过错,家政公司还出示了其“高级母婴护理师”从业资格证。记者当天联系该资格证发证单位,对方称交钱后最快三天可以发证,不需要任何培训。

  “金牌”月嫂喂奶 婴儿呛奶后患病

  “连喂奶都不会,这就是金牌月嫂?”雇主赵女士称,今年4月她产下一名男婴,因为没有育儿经验,于是经自家附近的家政公司推荐,找了“金牌”月嫂曹女士照顾,每月费用8800元,雇主管吃住。但工作第12天,曹女士在给婴儿喂奶的时候呛着了婴儿。

  赵女士提交的证据显示,婴儿经儿研所被诊断为吸入性肺炎,之后在北京儿童医院被诊断为感染性肺炎。

  月嫂曹女士审庭中未否认呛奶,但表示自己没有过错。“后来的医院病历上写的感染性肺炎,就证明这和呛奶没关系。”曹女士的辩护人称,赵女士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婴儿的病,与月嫂有关系。

  就此赵女士回应,两家医院诊断结果不一样,因为在转院的时候婴儿发烧,病情发生了变化。

  家政公司出示月嫂“高级”证书

  在法庭上,该家政公司的经理辛女士,出示了“金牌”月嫂曹女士的从业资格证。该证件由北京京劳技术培训中心发放,证书上显示曹女士为“高级母婴护理师”。

  “她是我们这儿级别最高的月嫂”辛女士称,曹女士之前有大约10年的从业经验,“我们给她培训,从初级到中级、高级”,2011年获得高级职称。

  雇主赵女士对此并不认同,称当初家政公司告诉她,曹女士已经从业7、8年,“现在才知道,她的证件是2011年,才从业三年算什么金牌月嫂。”

  赵女士称,自己花了高昂的费用雇佣家政公司的“金牌”月嫂,而该月嫂缺乏育儿常识,给新生儿造成了损害,因此,赵女士主张家政公司和月嫂,承担医疗费、返还服务费等共计2万8千元。

  此案未当庭判决。

编辑:于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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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牌月嫂不会喂奶 月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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