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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彬:信息公示助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2014年09月02日 08:56 | 来源: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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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除年检验照制度,对企业来说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减少了年检中的很多麻烦,为企业带来了便利,也能减轻企业的负担。”谈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公布,上海自贸区一家信息科技公司负责人王岳明对本报记者说。

  四年前,王岳明从海外留学回到上海创办了这家信息科技公司。对这个仅有20多人的小公司来说,除了资金、技术、人员等难题外,让他头疼的还有企业年检。

  “我们公司刚起步,管理、技术、财务我都要亲力亲为,每年一到年检我就头大,虽然工商局的网站上有说明,但一些详细的信息解释不太清楚,年检需要‘突击’整理和补充各类年检文件,有时需要好几次才能成功提交。”王岳明说。

  去年年中,王岳明将公司迁到了上海自贸区,除了自贸区的前景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自贸区“简政放权”的各项措施让他感觉很“省心”。

  事实上,在国务院《条例》制定之前,上海自贸区已经在年报公示制度上进行了先行先试。上海自贸区在年报制度上探索制定了两个规范性文件,分别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

  从今年3月1日起,自贸区内的企业年报公示开始实施。自贸区企业可手持电子U盾“法人一证通”作为身份验证的唯一方式,登录到自贸区年报公示界面提交年报,无需再跑到注册大厅排队。这一身份认证,还能用于税务报税、劳动保障等一系列操作时的身份认证,减轻企业的负担。同时,企业报送年度报告无需缴纳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网上查阅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文件出台至今,自贸区内应报企业为1.2万户,其中87%的企业已申报年报。据悉,在《条例》颁布后,上海自贸区内2014年的年报将统一根据《条例》相关规定来落实。

  目前,我国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正在加速推进。除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商务部正在着手建立商务领域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和加工,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以及守信企业“红名单”,在此基础上,对于不同的企业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不同的奖惩。比如,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王岳明看来,废除年检制度,放松政府对企业直接干预,是政府在简政放权方面很实在的举措,而建立企业信用约束机制是建立诚实守信市场环境的必要举措,这对规范市场秩序将会产生很大影响。

  “比如《条例》中提出,要落实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这必将带动企业重新审视诚信的重要性,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王岳明说。

编辑:罗韦

关键词:企业 信息 公示 诚信 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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