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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与人民政协

2014年12月04日 09:37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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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治理与人民政协”研讨会发言(选登)

  编者按

  11月20日至21日,由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支持和指导,人民政协报与杭州市政协在杭州联合举办了“国家治理与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会议交流研讨了人民政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就进一步加强政协履职能力建设提出意见建议。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领导、副省级城市和部分中心城市政协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有阐释性的专题发言,有理论界的学术见解,也有地方政协负责同志的实践体会。本版摘登部分发言要点,以飨读者。

  人民政协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实践与思考

  政协杭州市委员会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人民政协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从性质上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性质定位决定了人民政协本身就是推动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从职能上来看,人民政协依据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围绕党和国家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的科学民主决策开展政治协商,围绕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方面重大问题开展参政议政,有助于推动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实施。可以说,人民政协履职与依法治国具有天然内在联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对人民政协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必须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必须适应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要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既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履职的全过程,又要通过政协履职积极助推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要切实加强政协履职制度化建设。依据宪法法律、政协章程和有关政策要求,努力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作用。要自觉坚持依规循制履职。严格在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的框架内开展工作,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及重大决策实施开展监督,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努力推动党和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实施,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依法治国战略落实。要切实增强履职法治意识,使政协的建言献策于法有据、合乎法治精神,要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人民政协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可以发挥更大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在这一伟大实践中,人民政协优势独特、责任重大。要进一步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充分运用对口协商、专题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基层协商等多种形式,围绕法律制定、法律条文修改以及重大政策制定执行等问题开展协商,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推动依法治国理政。要进一步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以法治理念和创新举措加强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更加有序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推动形成共识、形成决策。要进一步发挥政协“话语权”作用,政协职能赋予人民政协最大权力就是“话语权”。政协不是权力机构,没有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决策权,但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专门协商机构,具有建议权、监督权、议政权、献策权,可以就法治领域重要问题开展民主协商,就依法治国战略落实情况以及立法、执法及司法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可以利用自身位置和渠道,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帮助党委政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助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近年来,杭州市政协认真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把政协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坚持性质定位,发挥自身优势,强化改革创新,认真履行职能,围绕推进“以民主促民生、以民主促发展”战略,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助推“平安杭州”、“法治杭州”、“美丽杭州”建设等方面献计出力,作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作用

  政协武汉市委员会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人民政协肩负着重要使命。人民政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体系是在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实行这一制度的机构,是与社会各界有着广泛联系的统一战线组织,必然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人民政协作用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根本上说,就是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社会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具有开展群众工作的独特优势。发挥人民政协界别众多、联系广泛的优势,可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更好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人民政协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优势,可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可以促进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切实保护群众广泛政治参考的权益。因此,发挥人民政协作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功能作用。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发挥协商平台功能。人民政协应以建设有序政治参与平台为切入点,组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国家治理。如,武汉市每年都通过政协网站向市民群众征集提案线索,邀请市民代表旁听政协全会和常委会,政协全会进行网上直播,还组织政协主席与网民网上交流等,引导广大市民群众通过网络表达诉求、参与重大问题的协商。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中充分发挥建言献策功能。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条重要标准就是在治国理政中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这就需要畅通不同层面的表达渠道,深入研究论证,广纳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社会各界的诉求。武汉市政协针对群众反映的儿童“入园难”、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城市医疗救助体系建设等问题,组织各界委员和专家学者持续开展协商议政,提出建议,助推了幸福武汉、美丽江城建设。在服务中心和大局中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功能。人民政协应该紧扣改革发展大局,注重在推动党委政府重要政策决定的落实上开展民主监督;注重综合运用监督评议、调研视察、提案建议案等有效手段,促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督、新闻监督协调配合,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

编辑:杨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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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民政协 协商 治理 国家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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