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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叫嚣“港独”、分裂国家者继续

2015年01月24日 10:27 | 作者:高杨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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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1月23日)下午,香港立法会议员受“台独”组织邀请,赴台参加所谓“2015年世界自由日”庆祝大会,期间“港独”分子、香港立法会议员刘慧卿、黄碧云向该“大会”报告了前一阶段香港非法“占中”的“成就”,还对日前香港特首梁振英谴责“港独”分子和反对派人士利用《学苑》公然鼓吹“港独”进行攻击。

  刘、黄言论昨天当天就在台湾社会引起争议,“台独”分子借此对大陆和香港民主制度大肆丑化。而台湾主流舆论则认为,香港政改应该按照中国大陆与英国签订的《中英联合声明》进行,《中英联合声明》之外的,大陆中央政府自然不能答应。同时,台湾舆论认为,香港已经回归祖国,其政改还应该在“一国两制”前提下,按照“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依法推进,这是在任何国家都必须遵循的准则。

  因此,台湾舆论指出,在这样的前提下,香港和中央政府为了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应该依照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对非法“占中”、公然鼓吹“港独”和企图分裂国家的人进行依法追究责任。

  正如台湾舆论所说,香港政改应该按照《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依法推进,这不仅是中英两国达成的共识,也为全体中国人民所认可。作为政改中的特首普选问题,原本在《中英联合声明》里是没有的,但是中央政府为了推进回归后的香港民主进程,给了香港市民一人一票选举自己特首的权利,恰恰体现了中央政府提出的“一国两制”和“港人治港”精神。在很多香港老市民看来,这样的权利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在回归之前,香港市民从来没有选举权利,不要说通过自己选出香港特区政府最高首长,就连政府的局长也不可能让市民来选。在没回归之前,香港市民的地位一直处于“三等公民”,一等是英国人,二等是外国人。而且港英政府时期,香港市民没有那么多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甚至英国人在本土倡导的游行示威自由在香港都受到限制。

  回归后,香港不仅有了祖国内地作后盾,经济社会保持繁荣昌盛,公民权利也得到充分体现,现在的香港市民享受到中央政府承诺给予他们的所有权利,包括他们的示威游行自由。

  然而,即便这样,香港还有一小撮人不满意,他们的目的是要把香港从中国分离出去。于是,从几年前开始,他们和“台独”、“藏独”、“疆独”、海外民运分子,以及外国反华势力走到了一起,不仅时不时搞一些反政府示威,还通过成立反动报刊,公然宣传叫嚣“港独”。去年开始,他们在外国势力和上述几“独”支持下发动非法“占中”,不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更撕裂了香港社会。

  针对香港少数企图分裂国家势力和报刊的违法行为,香港特区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香港立法会议员,乃至香港市民呼吁,中央和香港政府应予以追究,对企图分裂国家的行为制裁。上述香港人士的呼吁与台湾舆论几乎相同。

  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虽然实行的是“一国两制”,但香港市民必须清楚“一国两制”的前提是“一国”,在“一国”前提下,香港市民可以就政改如何实施、推进与各方进行协商,但公然叫嚣“香港独立”,显然已经脱离《中英联合声明》、“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触及了《反分裂国家法》,对此,我们奉劝“港独”分子和他们的支持者们,不要玩火,当心玩火自焚。我们也呼吁有关部门和香港特区政府,对少数企图分裂国家的“港独”分子保持高度警惕的同时,还要敢于开铡。

 

 

编辑:曾珂

关键词:港独 分裂国家 2015年世界自由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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