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5全国两会>滚动新闻 滚动新闻

吕忠梅:环保法规要细化到可切实执行

2015年03月11日 15:28 | 作者:廖书曼 裴清波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廖书曼 裴清波)“我们都讲新环保法‘长出了牙齿’,但这部严格的法律要进一步细化才能得到切实执行。这就需要制定法律法规加以配套。环保法要细化到什么程度?应该细化到每项制度都切实执行。”

吕忠梅图 拷贝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接受记者专访。 裴清波摄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日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新环保法应细化到每项制度都具有可操作性,让每个公民都有规可循、有法可依。

  她表示,这次人大会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授权设区的市享有立法权,授权范围包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这三个方面都与环境保护息息相关。“地方可以根据国家授权,将新环保法的要求以地方法规的形式予以具体化,以便于实施。”

  吕忠梅认为,环保法要细化到可执行,不仅需要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还应有一些政策和指导性文件,如技术规范、操作指南等。

  她以台湾地区的垃圾分类制度为例:“政府会给每家每户配发标注有用途的专门垃圾袋和垃圾桶,进行分类投放、分类回收。台湾的法律规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如不使用专门的回收器具或者没有正确回收,都会面临数额巨大的罚款。”吕忠梅表示,这样一些具体规定可以让制度“落地”,就能切实规范公民的日常生活行为,减轻环境压力。

  她认为,环境保护不完全是环保局的事情,法律的执行与实施更不是几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所有主体都应该做的事情。“企业履行污染控制义务,公民履行低碳生活义务,行政机关承担管理职责,司法机关发挥司法功能,我们的环境将很快会变样。”

编辑:王沥慷

关键词:两会 吕忠梅 环保法规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