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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媒体融合发展之路引领信息传播新变革

——全国政协“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5年05月11日 09:47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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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青年报原社长、党组书记陈小川:

  再造对青年有影响力的融合新媒体

  我国的互联网门户网站大都是十几年前靠无偿使用传统媒体的内容发展起来的。现在年轻人大多活动在几大门户网站里,因为这里有他们喜欢的互联网思维。主流传统媒体的精华内容在那里也能看到。

  目前迫切需要媒体融合,就是用主流传统媒体的价值取向、公信力、专业性,通过新媒体的传播渠道、语境、互动性,造就具有互联网思维的新媒体。我认为,要通过集中资源、集中投资、加大力度,针对青年再造融合的新的网络媒体。再造的融合新媒体应该用互联网思维来办,由比较年轻的、跟党和国家民族一条心的、有较强专业能力的新闻人来主办,大量使用受过媒体专业训练的年轻人,有与现在门户网站差不多的薪资水准,办成对当代青年真正有影响力的网站。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理工大学信息与电子学部主任,863计划信息技术领域虚拟现实与数字媒体主题专家组召集人王涌天:

  加大对虚拟现实的技术研发应用及产业化推动

  2014年,脸谱(Facebook)公司收购的一家创业公司研发了一种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可提供近100度大视场的浸没式显示,且显示场景随着用户头部转动实时改变,用户可以身临其境感受远方发生的事件,或是沉浸在一个由计算机生成的虚拟世界中。在此前后,谷歌、索尼、三星、微软先后发布了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个人显示设备。今后几年内,以高沉浸、虚实融合为特征的社交化网络可能会强势进入到普通人的生活。

  我国在863等国家科技计划的及时支持下,近年来有关研究单位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机交互等方面取得了大量科研成果,获得了一批发明专利。但在虚拟现实技术出现大规模民用化、产业化趋势的今天,微软、三星等国际巨头显著加大了对本领域投入,我国企业单凭自己的技术实力尚无法与之抗衡。建议:

一、 国家应加大对虚拟现实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虚拟现实是典型的交叉学科,应在已有的技术储备基础上,组织计算机科学、光学、电子学等学科的优势单位,联合医学、心理学、认知科学、艺术设计等领域的研究机构,系统研究新型显示、自然交互、沉浸式媒体生成等关键技术,开发低成本、高性能、适人化、易使用的普适型硬件设备,建立核心软件平台,推动产业化并形成新型产业模式。

二、 积极预测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在未来文化媒体中的应用模式,深入探讨下一代全景新闻转播、交互式媒体、沉浸式社交网络等新技术。鼓励产学研用结合,尽快实现相关成果在文化传媒领域的产品化、工业化和市场化。未雨绸缪,抢占先机,参与乃至引领此次信息领域的变革,从技术上保证占领舆论制高点,传承中华文明,传递正能量。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原总裁,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

  媒体融合进程中版权管理还需法律给力

  媒体融合进程中对于版权管理的意见比较集中,普遍反映维权难度太大,希望法律给力的呼声很强烈。

  今年4月22日,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明确做出“先授权,后转载”的规定。但执行起来却还有长路要走。建议:

一、 进一步加大对版权侵权的惩戒力度。现在,过低的赔付金额和必要的诉讼成本,已经普遍导致许多被侵权的媒体和个人不敢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权,无形中放纵了侵权行为。建议国家版权局出台一个能够平衡媒体各方利益的、比较科学的转载付酬指导标准,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版权侵权行为应当受到的经济惩罚做出更具惩戒力的司法解释。

二、 进一步提高版权侵权案件的审理水平。我国“著作权法”在保护版权方面的规定已比较健全,根据媒体融合进程中在版权管理方面发生的新问题做出的相关规定也正在到位,现在特别需要在行政处理和法院审理上提高质量。对于服务提供商不能“立即”删除的违法行为,有关行政部门和各级法院审理时,应当有更加严格的认定和严肃的追究。

三、 进一步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维权作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指的是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目前,我国只有一个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借鉴欧美发达国家这方面的经验,建议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设的力度,引进竞争机制,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维权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 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双周协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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