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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飙车案现场有六辆车 是否系有组织行为存疑
(同期)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 黄成:
资料图:事故现场
交通肇事罪首先是一个过失犯罪,其次是要造成一定的严重危害后果,要求是致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或者是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就目前的证据来看,首先虽然造成了被害人徐某的受伤,但是其伤情鉴定显示为轻伤一级,并不构成重伤,因此不构成这个交通肇事罪。
那么,根据这个危害公共安全,也就是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来看,目前二被告人的行为其危险性,还尚不足以达到像爆炸、决水、投毒等危险行为所达到的这样一个危险程度。因此也不符合刑法关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这个规定。
白岩松:
给予我们这个解释的,就是出席了今天上午庭审的朝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黄成。接下来我们就来关注一下,这件事情除了刚才已经看似很简单的一些事实,以及相关的量刑之外,还有哪些是我们被忽略了,但是我们该知道的真相呢?
解说:
在今天的庭审上,两名年轻的被告人对法庭的判决均表示不上诉。但是,在案件发生的最初,他们不但试图向警方隐瞒他们飙车的事实,甚至还声称,他们相互根本就不认识。
交警:
你那个同伴(于沐椿)是你?
唐问天:
不认识,叫什么名我都不知道。
交警:
我也问了两个当事人,说你们双方认识吗?他说我们不认识,我们是前后走的。
解说:
实际上,在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调查中发现,两名被告人唐问天和于沐椿,是在案发当天下午,经朋友介绍相互认识的。吃完晚饭后,几个人便驾车来到大屯路隧道。在今天的法庭上,唐问天也当庭承认了两人在飙车此前,就已经认识的事实。
公诉人:
你与于沐椿之前是否相识?
唐问天:
认识。
解说:
那么,这两个各自都开着豪车并且无业的90后,相约来到大屯路隧道内,是否又是有计划有组织的飙车行为呢?
在事发后网民上传了一段视频,记录下了在案发前,绿色兰博基尼车在路面上高速倒车,红色法拉利车在后面逆行紧紧跟随。而在道路的紧急车道上,还停留着另外四辆高级轿车,两辆白色两辆黑色,并且在车边还站着很多人。
黄成:
是六辆车,九名人员。当时在案发现场。
记者:
包含这两辆车。
黄成:
对,包括本案当中的这两辆车,另外还有其他涉案人员及车辆。
解说:
在今天的庭审现场,两位肇事司机在最后的陈述时,也承诺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
唐问天:
因为这次我的过失,给社会带来了不良的影响,也给家人和朋友带来极大的伤害,同时也耽误了大家很多宝贵的时间。通过这件事我深刻认识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性,一定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我保证今后绝不再犯。
被告人 于沐椿:
今后不再有违法犯罪行为,我会多做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情,也会劝告身边的朋友,不要有违法犯罪的行为。
解说:
公诉人也奉劝赛车爱好者,一定要选择专业赛道,做一个真正的爱好者。
公诉人:
在此,公诉人也真诚希望,那些仍然痴迷于在公共道路上飙车的人们,能够以本案为鉴,收起自己危险的任性。公共道路不是娱乐竞技场所,提醒各位赛车爱好者,到正规场地,使用正规装备,遵守塞车的各项规则,做一个真正的爱好者,做一个法律的遵守者和捍卫者,真正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解说:
一场号称千万级的豪车碰撞,今天终于落下帷幕。而在这起事件中,因为豪车、无业、青年等信息的披露,而让事件备受舆论关注。事发后《环球时报》曾以 《“无业”者飙豪车,富人形象集体埋单》为题发表评论说:“两名无业小青年能开豪车撞着玩,舆论场顷刻之间像是打翻了五味瓶。各种仇富、厌富的段子迅速冒出来,在互联网上满天飞”。
而在今天,舆论依然在追问,两名无业青年为何会驾驶着超级跑车,在车来车往的公共道路上超速狂飙?
白岩松:
首先我们还是要感谢今天的庭审,因为它让很多的真相真正的浮现出来。因为之前的时候,还是有些真相是被遮蔽的,不排除当时有人出于各种各样的情况在撒谎。
你看,我们来对比一下,在之前和今天的这个一审的时候,今天一审的时候首先从身份的角度是无业、学生,那之前也是无业、学生,在这一点上没问题。
接下来在之前的时候强调他们两个人是不认识的,但是在一审的时候他们承认了是认识的,那在这一点上显然存在了撒谎的行为。
在之前的时候强调自己是正常驾驶,但是今天一审的时候,都已经显示明显是危险驾驶,其中最高的时速都已经超过了限速的207%。那这当然达到了非常危险的这样一种境地,但之前的时候还在说正常驾驶。并且我们印象很深,在这个事件当中,其中有一位被告人的母亲还说,不是飙车,是那天下雨进水了打滑,路上打滑,等等。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北京飙车案 有组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