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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卖官案罪魁减刑 怎么回事?全程真相揭秘

2015年07月08日 16:06 |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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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大卖官案罪魁减刑,总“收入”:603万元

  根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指控,1992年11月至2002年2月期间,马德在先后担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绥化地区行署专员、绥化地委书记、绥化市市委书记期间,在负责帮扶企业、提拔使用干部的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索取17人的贿赂款5586000元,美元现金55000元(折合人民币445857元),合计603万余元。

  第一笔:40万元

  马德第一笔卖官案发生在2000年。当时马德接受绥棱县县长李刚的请托,为李刚职务晋升提供帮助。从2000年3月至2002年春节前,马德和妻子田雅芝3次收受李刚给予的人民币共计32万元、美元1万元(折合人民币81937元)。

  最小一笔:8万元

  马德收取的最少一笔贿赂来自绥化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方晓光,2001年5月7日,为了让马德在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方晓光给了马德美元1万元(折合人民币80698元)。

  最大一笔:50万元

  马德捞到的最大一笔“官财”是在2000年11月,海伦市市委副书记王学武给了马德50万元人民币,以求在职务晋升上提供帮助。

  2005年,二中院审理马德受贿案。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10月至2002年2月,马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田雅芝(另案处理)先后收受17人的贿赂款人民币558万余元、美元5.5万(折合人民币44万余元),共计人民币603万余元。

  据悉,马德受贿卖官案被称为建国以来查处的最大卖官案,牵涉官员260余名,除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等高官外,还涉及绥化市下辖10个县市众多处级以上干部,仅绥化市各部门的一把手就有50多人。

 

 

编辑:水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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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最大卖官案罪魁减刑 最大卖官案 原绥化地委书记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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