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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关键在于“真协商”

2015年08月12日 08:24 | 作者:乔传秀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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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协商”就要追求实效促进成果转化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政协协商要“真协商”,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务实管用的协商成果来增进共识、优化决策、推动工作、解决问题。近年来,浙江省政协在保证协商质量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协商成果多元转化、延展深化。

  一是及时报送反馈促转化。协商活动结束后,省政协认真汇总整理协商意见建议,及时报送《协商纪要》,并主动跟踪了解协商意见建议采纳办理情况,促进党委政府做好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转化的有关批办、交办、领办、督办、反馈工作。

  二是持续跟踪问效促转化。对协商建议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再调研、再视察、再协商”,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比如,连续三年协商助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2013年协商督办关于扶持民族乡镇发展的系列提案,推动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2014年又以“提案回头看”形式,助推省政府在原有一般转移支付基础上再增加各民族乡镇每年200万元补助的决策落在实处;2015年再以加快民族乡镇发展为主题举办“浙江政协·民生论坛”。

  三是强化宣传促转化。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协同合作,2014年首次召开全省政协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省委宣传部、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协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着力构建报刊、网络、电视全媒体发声助力政协协商的新闻宣传格局。对每次重点协商议政工作,都通过媒体扩大宣传面和知晓度,用好政协话语权和影响力,促进协商成果落地见效。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主席)

编辑: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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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浙江省政协 乔传秀 政协 协商民主 政协协商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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