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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国企分类”改革大局已定 混改焦点在经营权

2015年08月18日 10:24 | 作者:赵嘉妮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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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专家:“国企分类”改革大局已定 混改焦点在经营权

  对于舆论热议的央企重组,国资问题研究专家、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大潮时间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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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 彭子洋 摄

  上周,新华社下属媒体报道,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已进入正式出台前的倒计时,目前国务院已正式通过,有望在近期推出。昨日又有消息称,中国计划本月公布国有企业改革框架方案。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新一轮国企改革大幕正式揭开。会议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等目标。如今近两年时间过去,新一轮国企改革中央层面的顶层设计方案还没有正式出台。目前多省市出台相应的改革文件。近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吉林时力挺国企改革,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出台的呼声日高。

  国资问题研究专家、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近日接受了新京报专访。他认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必须要以分类作为基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焦点是经营权的放开,而不是所有权的问题。

  分类是国企改革的基础

  新京报:今年以来,国企改革总方案将要出台的传闻不绝于耳,也就是大家说的顶层设计,近期也有新一波动向。你预计顶层设计何时出台?

  李锦:何时出台要看客观条件具备,主观上的需要,择机出台。现在国企形势向好,改革方案出台条件具备。

  新京报:你期待的顶层设计方案是什么样的?

  李锦:因为改革涉及不同层面的各类矛盾,实质是权利和资源的调整与重新配置,从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是一次洗牌。所以顶层设计非常重要,需要总揽全局,统筹兼顾。

  总方案是管指导思想、目标、方向、道路与原则的。而分类改革是一切改革的基础与前提。这次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将有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内容,这将是一大创新与突破。

  新京报:为什么认为分类是改革中特别重要的部分?

  李锦:分类的问题牵涉到五大方面,一个体制问题,一个结构布局及重组问题,还有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和薪酬制定。这是国企改革的基础性问题。如果房子不画好图纸、地基不打好,上面大楼就会出问题。

  哪些该垄断,哪些不该垄断,哪些侧重经济效益,哪些侧重社会效益,不分开,可能是一笔糊涂账。这些年,国企一直面临“盈利性使命”与“公共政策性使命”的诉求冲突。一方面,要通过盈利性来保证自己不断发展壮大,另一方面,又要服务公共目标,常要干些不盈利的事。二元结构与两难境地相伴相生。

  正是由于国有企业使命矛盾的存在,才引起了这些年国有企业行为出现偏差,一方面在传统制造业中过量的国有资本不断制造新的过剩产能;另一方面,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改善民生、国家长远发展的重要领域中,国有资本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从国企领导人管理制度看,国企领导人同时承担“企业家”和“党政官员”的双重角色,同时还可以规避两种角色的风险,这种既“当官”又“挣钱”的角色混淆是极大的不公平,社会负效应突出。从这个角度看分类改革也非常迫切。

  这一轮国企改革的重大突破,就是分类改革。因为这是整个改革的基础与前提问题。李克强总理的2015年两会报告,已经把国企分类改革列为国企改革七项任务的第一位,这是历史上的第一次,可见大局已定。国企分类改革的文件,已作为单项文件列出。

  新京报:具体应该怎样分类,分类之后会有哪些变化?

  李锦:针对不同类型的国企,公司治理结构会有所区别。例如,对于公益保障型国企的人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公司不一定再去搞股份制改革,更不应该以上市为目的。对于竞争型国企,其利润考核、用人分配和薪酬体制,都应该按照市场化的标准要求。

  分类的完成,将为全面深化改革完成一个“奠基礼”。当然,划分国企类型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同样一个企业,要牵涉到主业与多业,同一个链条会牵涉到放开程度深浅,需要深入研究,不可一蹴而就,最后必然是“一企一策”。例如,中储棉、中储粮归为保障型国企,对其考核首先要看是否完成了国家粮食与棉花的储备任务。而中粮可以归为竞争型国企,对其考核要按照市场标准进行。那么处于交界处的一些企业如何拆分与移交,这肯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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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企分类”改革 混改焦点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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