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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66年国企改革路:断奶到重生

2015年09月13日 16:56 |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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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年-1992年 关键词:两权分离

 

  国家管理者在理论上认识到,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可以分开的,在保持国家所有权的前提下,可以将企业的经营权下放给企业。正是沿着这样的改革思路,中国开始探索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以首都钢铁公司为代表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被大多数企业所认同。

 

  为了促进企业更好地转换经营机制,中共十三大报告肯定了股份制的组织形式。1988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私营经济”的提法第一次出现。到1988年底,全国共有3800家股份制企业,其中800家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

 

  在这期间,不少改革中的事件让人印象深刻:1985年 《企业破产法》草案通过试行。1986年8月3日,沈阳市防爆器械厂正式宣告破产,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正式宣告破产的国有企业。1987年,石家庄造纸厂厂长马胜利成“企业承包第一人”,带领企业扭亏为盈。1988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中,“私营经济”的提法第一次出现。1989年,国营企业遭遇“三角债”困扰。1990年,首次全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召开,提出要有计划地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用三四年时间把家底摸清。1991年中央决定采取12条措施,为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图为电影《钢的琴》剧照,讲述了20世纪90年代初,东北一个工业城市中,原钢厂工人陈桂林下岗后所经历的人生故事,代表了那个年代众多下岗工人的一个缩影。

 

  1993年-2002年 关键词:现代企业制度、抓大放小

 

  随着国营企业体系的日渐瓦解,当了数十年“主人翁”的工人们开始不再与企业“共存亡”,下岗潮开始出现。此时的国企改革仍在经营体制的转变上做文章。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开始走向以制度创新为主。此时的国企改革,进入了改革开放后的新阶段。

 

  从1994年开始,国务院选择了100家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加上各地方选择的试点企业,中央和地方共选择了2500多家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试点。同时提出要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即“抓大放小”。1996年,亏损的国有企业破产总数超过了过去9年的总和。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要把国有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抓大放小,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国企私有化浪潮于1998年大规模出现。国有资本从164个竞争性行业中“坚决撤出”,同时在上游能源性行业中强势地形成垄断格局,为如今以中石油、中国移动为代表的国有企业布局奠定基础。

 

  1999年9月22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阐明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主要目标和基本方针,明确了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方向,在该《决定》精神指引下,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始着力进行规范的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企业上市等。1999年至2000年,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石油等先后在纽约或香港成功上市。

 

  值得一提的是,1997年,国有工业的负债总额已占到所有制权益的1.92倍,整个国有企业集团已经资不抵债。十五届一中全会明确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2000年,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三年目标基本实现。这大大加快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回首66年国企改革路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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