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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与施舍的区别有多大

2015年11月25日 14:36 | 作者:施经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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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攀枝花市米易县得石镇中心校在网上发帖,希望网友停止向该校学生捐赠衣物。鉴于得石镇学生的家庭状态普遍改善,已能自己解决御寒衣物等问题,学校此举本无可厚非,但却遭到了一些欲捐赠而不可得的爱心人士的斥责。

斥责意味着他们恼怒了,他们恼怒的缘由是什么呢?或许他们是生自己的气,毕竟差点做了无用功;当然也可能是生学校的气:为什么不及时将不再接受捐赠的信息告知我?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双方信息不对称”是最主要的问题。确实,如果能够在捐赠者捐献出爱心之前及时叫停,就不会造成现在衣物堆积如山、无用武之地的局面。但问题是,做了一番义愤填膺的斥责的“欲”捐赠者,还没有将包裹寄出去呢。如果说此前信息确实不对称,那么,在通了电话,听了相应解释后,信息应该是对称了。但电话的另一端,还是意难平。

感觉被冒犯的,往往是施舍者,而不是捐赠者。施舍者易怒,以此来证明人和人之间并不绝对平等。“施舍”行为是连接施舍者和被施舍者的唯一桥梁,也是强化“双方地位不对等”之意识的最有力工具。比之具体的被施舍对象,他们更关注施舍行为本身,因为能为他们的身份增加砝码。郦道元《水经注》说,弗楼沙国的四大塔里供奉着一只佛钵,“贫人以少花投中便满;富人以多花供养,正复百千万斛,终亦不满”。郦道元引述这则趣闻或许是想表达“虔诚”的重要,但多少还是带了点书生气,因为世间的施舍者(包括供奉者)从来不是冲着“以少花投中便满”的境界去的,“终亦不满”似犹不足,但却是他们真正想要的。之所以需要进行反反复复的“供养”仪式,是因为只有仪式的多寡才决定了自己功德、善行的多寡。在此之前,有一则善男信女在浙江某农村放生千余只动物,动物水土不服死亡几半的新闻,这些放生的爱心人士,所犯的就是施舍者的错误,并且他们也确实在扮演着施舍者的角色:他们用金钱买下了动物的生命权,通过放生的行为来试图证实自己的善举,而丝毫不考虑动物的生命为何物。

真正的捐赠者,首先关注的必定是行为本身,他们期待的是通过捐赠行为来切实帮助受捐赠者。在这里,双方的人格是平等的。受赠者有接受捐赠的权利,也有拒绝的权利,他们不会因为捐赠关系而在精神上为捐赠者所奴役,同样不会因为自己接受捐赠而感到屈辱。2014年11月16日,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一个为临沂贫困山区小学生募捐过冬棉衣的活动现场,一名年满69岁的乞讨老人将自己的乞讨所得捐给了山区的小学生。为什么诸如此类的捐赠行为总会令我们不由自主地感动,而一些企业或社会名人的“捐款门”仅令我们齿冷?难道不是因为前者的一无所有让“帮助”的本义显露无遗,而后者的“机关算尽”使捐赠沦为赤裸裸的“投资”吗?在发生特大地质灾害时,我们会发现一个很不和谐的现象,电视或者网络上往往会公布一份捐款数额的排行榜。如果一家企业、一位社会名流捐赠的款额同我们对其财富的预期不符,往往难逃被声讨的命运。如果名企和名人的捐款数都已符合人们的预期,不久之后却会爆出他们“诈捐”的丑闻。捐赠行为的善意完全被名利场的各项潜规则消磨殆尽。无论在名利场中如何争吵,“捐赠者”归根结底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形象和功德簿上的记录。“嗟,来食”,如果善款最终到了本应接受的人手中,说到底也只是顺便的结果。

由此,我们或许能够理解人们对各类捐赠平台和中介的不信任,因为这些平台和中介有自己“必须生存”的理由,它们需要从善款里提取一部分活动经费,这种权利难道不会顺理成章地使他们成为名副其实的施舍者吗?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捐赠与施舍 爱心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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