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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聚焦专车管理三大焦点:专车咋管 得再论证

2015年11月30日 10:40 | 作者:刘志强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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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专车咋管 得再论证(政策解读·聚焦)

  出租车怎么改?专车怎么管?自10月10日发布出租汽车改革和专车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至11月9日,交通运输部在一个月期间共征求到5008条意见。近日,交通部又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形成《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分析报告》,并向社会公布。交通部表示,将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网约车(专车)平台管理方式、车辆条件、经营行为、驾驶员权益保障、私人小客车合乘等方面问题,充分吸收合理意见。

  焦点一:专车平台是否该纳入管理

  在交通运输部征求到的意见中,共1022条对准了网约车平台是否应纳入管理及管理方式问题。

  497条意见支持将网约车平台纳入管理,其理由包括:网约车本质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为出行者提供从甲地运到乙地的交通运输服务,本质上就是出租汽车服务;网约车不是拼车,是一种新型约租车模式,无关“共享经济”;网约车存在主体责任不清、不公平竞争、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急需监管。

  也有326条意见表示反对,理由主要是:网约车为市场自发形成,政府应尊重市场优胜劣汰的规律,减少过多行政干预;网约车不是运输服务,而是新型交通网络信息服务,不能用监管出租车的思维对待新兴产业;网约车调动了大量闲置和未充分利用的小汽车资源,节约了道路资源,创造了经济社会价值,是区别于传统出租车的一种新业态。

  在关于网约车平台管理方式的199条意见中,有148条认为应对网约车和巡游车实行分类管理。其理由有:传统巡游车具有公共性,政府需要从公众利益出发对其进行治理,而网约车主要为具有高支付能力、期待享受高品质服务的人群提供个性化出行服务,两者在定位上显然有较大差异。

  也有40条意见认为,现在方案中对网约车许可方式进行强制性地域分割不符合网络服务特点,加重了平台负担。其原因在于:互联网服务具有“一点接入、多地服务”特点,要求平台在全国各个县或设区的市设立分支机构,逐一申请许可难以想象,未来应对许可审批程序予以简化。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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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约 约车 专车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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