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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领导“接连违纪受惩”实乃“被挽救”

2015年12月02日 17:14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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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教育部党组召开视频会,对近期查处的中央音乐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3所部属高校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此前,中国传媒大学8名校领导也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免职、降职处分。

高校领导频频因违纪被处理,表明纪检监察工作在教育系统全面发力。这也是检视中央八项规定执行落实的重要步骤,对违者予以公开惩处,也是希望更多人引以为戒。相对于那些腐败违法案值动辄千万元的“老虎级”贪官,高校领导的主要问题是违纪,金额也不能与前者“匹敌”。但是,在本应洁净的象牙塔里,理当为人师表的高校领导,顶风违规、以权谋私,影响依然恶劣。

纵观几起校领导违纪,既有接受“关系户”优惠、违规为女儿办婚礼,也有虚列支出套取科研经费、设立“小金库”,还有到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捞取丰厚酬劳。这些问题,或许在当事人看来,只是“近水楼台”、“靠山吃山”、“赚点外快”,实际则是以权谋私、集体腐败、脚踩高校行政与市场公司两条船。有关行为造成的后果是,以公权力换取个人私利,小金库产生无耻群腐与法不责众心理性无畏,亦官亦商者还可能为利益集团代言、影响公共决策与市场公平。由于贪婪者的胃口往往越来越大,相关腐败只会越来越严重,对公共利益的侵蚀也会愈发强烈。

在某种程度上,对违纪者进行处理,也是在挽救有关人员,使他们在尚未坠入罪恶深渊以前,悬崖勒马。免职也好,降职也罢,还有党内严重警告,当事人虽然丢了位子与面子,但至少还有“在哪里摔倒,在哪里爬起”的余地,这比到了监狱再痛哭流涕地说“对不起党和人民”、“要是早醒悟早收手……”要强太多。因此,被处理的高校领导真别觉得“冤”,重温并遵循幼儿园的孩子都懂的“知错要改”绝对有必要。

对围观者来说,也要更新观念。要知道,全面从严治党治吏已是新常态,灰色收入与特权实惠是被禁止的,性质上同样是腐败。某些人不要再妄图挑战刚性红线,也不要再怀有侥幸心理。因为,“苍蝇老虎必将一起打”,反腐倡廉没有休止符。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高校领导 “接连违纪受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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