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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上卖燕窝,教师岂能“利”字当头

2015年12月04日 14:38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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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微博爆料称,位于南通市港闸区的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一位高姓老师不务正业,利用上课时间让学生帮其公司卖燕窝,开学至今没有讲过一页书本知识。昨天,该校组宣处一位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这位老师确实在外面开有公司,他们将对此事件展开调查,若上课时让学生卖燕窝的情况属实,将对其严肃处理。(12月4日 中国新闻网)

古人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为人师者当清醒认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既要教书,传授给学生们应具备的基本知识;更要育人,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然而这位高老师,利用宝贵的上课时间为自己的公司做宣传,极力鼓吹个人事迹,不仅没有尽到一名老师的职责,还在学生之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据悉,之前已经有学生通过信件向学校举报过相关情况,然而时至被媒体披露的今日,校方才出面表示要严肃核实查处,不禁让人怀疑学校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同时,校方对高老师不按课本上课为“实训课程,不可能照本宣科”的解释,实在有推脱责任之嫌。

职业学院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以期学生能凭借一技之长更好的适应社会,所以老师的担子不可谓不重。开展实训课程培养学生动手实践的能力,更是近些年来高校进行改革的必行之路,然而,像高老师这样的“实训课”,除了以公谋私的嫌疑之外,恐怕并没有对学生产生什么良好的效果。大学教师在外任职或者开办自己的公司并不稀奇,然而,教师必须时刻谨记,自己首先是一名人民教师,然后才是公司的员工或者老板。我们常说为官者要“在其位谋其政”,对于教师来说也是一样的。身为教师,背负着数十名甚至上百名学生的希望与未来,更不应忘“本”,也要做到在“在其位谋其事”。

“利”字不是准则,责任才应当头。无论是老师,还是其他职业,都应该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才能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到无愧于心。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课堂上卖燕窝 “实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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