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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永昌“13岁女孩跳楼坠亡”事件59人到案

2016年01月09日 13:43 |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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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晚深度即时报道 2015年12月28日,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一名13岁女孩跳楼自杀。随后两天,永昌县连续发生“12.29”“12.30”群众聚集事件,并出现冲击超市大门,损坏执勤车辆等违法行为。记者从永昌县公安局获悉,截止到2016年1月6日晚上22时,共有59人到案。警方根据现场视频甄别后抓捕了49人,投案自首10人。此外,永昌全县未来半年将开展法制教育宣传。

据永昌官方发布的信息显示:29日,坠亡女孩赵某家属到华东超市东街店讨要说法,引起群众聚集围观,部分不明真相人员起哄并冲击超市。30日上午10时40分,个别群众到华东超市门口摆放花圈引起群众围观,公安机关及时依法进行了处置。下午14时左右,数千名群众再次聚集在华东超市东街店和西街店门口,在少数不法人员的煽动下,出现了冲击超市大门,损坏周边道路隔离栏及公共设施,围攻现场维持秩序的公安干警,损坏执勤车辆等违法行为。

法晚记者了解到,29、30两日县城短时间内能聚集大量围观群众有其特殊性。华东超市所处的中心位置属于县城的繁华地带,当地的新华书店、居民健身广场、县博物馆、购物广场、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大楼都设立在紧邻的东街、西街。

上述地方除了午饭、晚饭时间,平时都聚集了数百上千的居民,大多在下棋、唱小曲、踢毽子、跳舞、拉家常、逛街。永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燕中告诉记者,永昌是农业县城,目前正值农闲季节农民闲赋时间较多,农民进县城的人数较多,西北冬季较长,建筑工程项目大都也暂停施工,加上还有一个多月就过年,在外打工的人也返回老家,闲来无事的时候大家也都聚集在此。

一位在在现场执勤的民警向法晚记者表示,12月30号下午群众聚集的人数是最多的,出现打砸警车、冲击超市的行为也是在当天下午。

永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闫文俊也向法晚记者证实:“12月29号虽然钟鼓楼附近聚集了一千多人,但基本上是看热闹的人,30号的时候有一些对社会不满的人利用了大家的情绪。”

2016年1月2日,永昌县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12.29”“12.30”事件中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记者从永昌县公安局获悉,截止到2016年1月6日晚上22时,共有59人到案。警方根据现场视频甄别后抓捕了49人,投案自首10人。59人的人员构成为:55个农民,1个个体商户,2个农场职工,1个城镇无业人员,其中有犯罪或违法前科的人28人。截至记者发稿时,该组数据还在不断更新中。

目前这59人还在审查中,需要进一步查实证据。若构成构成犯罪事实,警方会提请逮捕;不构成犯罪的变更案件性质,从刑事案件变成治安案件;情节特别轻微的就另作处理。

法晚记者从永昌县公安局了解到,永昌县警力并不多,全县政法编制包括交警在内156人,事业编制55人,协警73人(不包括综治员和合同工)。30日的群众聚集事件中还发生了“打砸”的情况,永昌警方于12月31日对钟鼓楼四周区域进行现场管制一天,当天不得在钟鼓楼附近逗留聚集,周围的商铺也全部停业。1月1日,该区域恢复正常。1月7日,记者在钟鼓楼附近看到,在华东超市门前及附近路口,商铺及公共设施运营正常,但仍有警察在巡逻,据悉,现在巡逻的民警由金昌市公安局统一指挥。

法晚记者获悉,永昌县委县政府于2016年1月5日下发了《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县里将成立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在未来半年的时间里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村、社区、厂矿企业、个体经营场所、学校,加强干部职工、城乡居民、个体经营者、青少年、特殊人群等重点对象的普法集中教育。

据永昌县委官方微博发布的内容显示:2015年12月28日,永昌县发生一起中学生坠楼事件,经公安机关调查,死者赵某为该县某中学学生,该学生当日中午到华东超市东街店购买矿泉水时在衣服内藏匿超市的巧克力、衣帽挂钩等商品,被发现后,超市营业员随即让其打电话通知家长前来处理。其母亲张某某到场后,与超市工作人员交涉,期间,死者母亲张某某对赵某进行了责打,赵某于14时33分自行离开超市,14时55分被发现从城关镇御山城市广场E座高层坠楼身亡。

编辑:曾珂

关键词:甘肃永昌 13岁女孩跳楼坠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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