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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关锁国”or“开放共赢”

伍中信委员建议政府撤围分步走原

2016年03月10日 14:54 | 作者:刘洋 杨荧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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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刘洋 实习生 杨荧)“城市小区建围墙如同‘闭关锁国’;小区撤围墙是‘开放共赢。’”两会前夕,《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发布备受关注,引起广大网民热议。大多持反对意见,认为“小区围墙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政府撤围墙有侵权之嫌。”全国政协委员伍中信对此有不同的见解,他认为包括该不该撤,撤多少,撤掉部分的价格等等,撤围的评估很重要。

城市道路网络细化是世界先进城市的“办城”经验,值得推广。有利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节约城市资源,有利于城市整体发展。但“小区内的道路和绿化都已经被业主分摊了,实际上市出费用购买了,现在要拿出来分享总要有个说法。”伍中信指出,问题就在于《意见》没有把这个关键的“说法”说出来。他说,虽然《意见》提及会分步实施,但只字未提“产权”问题。既然业主已经买了“路权”,现在要交公,就必须按市价交易,否则就与宪法、物权法相悖,也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不符。“改革不能走回头路,政府权利不能任性。”

“先国有后私有,先大区后小区。”伍中信建议,首先把属于国有的、大型机关的围墙打通,由于没有产权问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觉悟也高,很容易起到引领带头作用;居民区道路经过论证明显可以缓解交通的,可以实施撤围,但必须对道路和周边绿化进行评估补偿。至于治安和其他社会问题,是文明习惯和其他治理的问题了,可以通过其他途径逐步解决。然而有的小区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打通了反而可能还会堵塞和误导交通(车辆开进去难以出来),他则表示,“这样的小区千万不能撤围,否则劳民又伤财。”

“改革本来就是利益调整,需要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更需要民主协商和产权保护。只要改革是‘向前改、向好改’,能使我们的社会进步与美好,我们没有理由不支持!” 伍中信表示。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两会 伍中信委员 城市道路网络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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