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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霞委员:政策引导提升钢铁企业环保水平

2016年03月10日 14:56 | 作者:毛丽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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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毛丽萍)“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出台,钢铁行业的烧结、球团、炼铁等环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以及水污染排放等新标准同步实施,这对钢铁企业的环保工作提出的严格要求,在当前我国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大面积亏损的现实情况下,这无疑是更加严峻的挑战。”来自武钢的全国政协委员袁伟霞对此无比揪心,她说,钢铁行业去产能,需要国家采用财税优惠等引导性政策,推动我国钢铁行业环保工作健康发展,推进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

带着这个问题,袁伟霞利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开幕式当天上午空隙时间,前往北京中科创新园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就当前我国钢铁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详细询问并记录钢铁行业节能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北京中科创新园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京津冀钢铁行业节能减排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单位负责人深入交流。

“目前部分钢铁企业的吨钢环保投入差距达数倍,影响到企业间的公平市场竞争,在钢铁行业普遍亏损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很可能最终对于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形成副作用,导致环保投入低的企业产品成本低,盈利能力强,让市场成为劣币驱良币的无序环境。”袁伟霞为此深感忧虑。

“另一方面,钢铁企业开展污染物处理的时间不长,技术水平相对不高,人才相对缺乏,同时为了保持自身的竞争力,在环保处理技术方面相互保密,影响了钢铁企业环保水平的快速提升和运行费用的降低。”袁伟霞说。

为此,袁伟霞建议:工信部牵头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依托环保、金融、财税等多种指标明晰化的有效手段来倒逼落后产能的退出,同时尽快建立健全有效的退出机制,来确保落后产能最终得到有序的退出,避免带来更多的后续问题。环保等相关部门研究考虑钢铁企业的节能环保分级管理制度建设,对不同环保水平的企业采取有区别的政策,利用财税优惠、科技奖励、节能补贴等引导性政策,鼓励钢铁企业在已有基础上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力度,促进创新型技术的应用。政府及金融机构加大对于钢铁业节能减排第三方治理企业的政策、金融支持力度,一方面要推动由政府牵头、社会资本跟进的钢铁行业节能减排专项基金平台的建设,另一方面则是降低科技型环保企业融资成本,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让节能环保产业得到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和有效保障,促进钢铁企业环保水平的快速提升;地方环保执法部门,通过加强专业化知识培训、适时的异地执法、实现在线监控等手段来推动环保执法的科学化、公平化、透明化,让新《环境保护法》的倒逼机制得到有效保障。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两会 袁伟霞委员 政策引导 钢铁企业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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