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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男子因个人收藏爱好网购枪械管制刀具被刑拘

2016年03月18日 10:19 | 作者:潘从武 居光伟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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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收藏奇石花卉,有人喜欢收藏古玩字画,但新疆阿克苏市的姚某却对枪刀十分热衷,进而发展到网购收藏,殊不知他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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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阿克苏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根据线索,通过缜密侦查,查获姚某放在朋友家地下室的气枪6支、钢珠和铁砂弹上千颗、管制刀具30多把。


目前,姚某已被阿克苏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姚某从小喜欢玩具枪,平时喜欢从书刊、电视和网络上搜寻关于枪支的图片和知识,从事装修业的他,一次因工作需要从网上购买了两把射钉枪。这次网购给了他“启发”,想到了从网上购买枪支。


今年年初,公安部打掉一网上售卖气枪配件犯罪团伙,根据网上交易记录,一名阿克苏市户籍的男子姚某有过购买枪支的记录,这条线索引起了阿克苏警方高度重视,侦查员立即展开调查。


侦查员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的购物网站上的记录,确定姚某居住在阿克苏市某小区,侦查员以派出所社区民警的身份,来到了他的家中,但未发现任何端倪,无功而返。侦查员再次核对了信息,确定了姚某的嫌疑后,传唤姚某到阿克苏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在侦查员的讯问下,姚某矢口否认自己从网上购买气枪的事实。“我的职业是搞装修的,在网上买过木工装修用的射钉枪,其他的没有购买过。”


侦查员调查得知,姚某手机上的网上交易记录已被删除,通过在网页上恢复交易记录,两条记录是购买气枪握柄,还有一条记录是购买瞄准仪。


在侦查员的教育下,姚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承认了购买气枪的事实,不是1支、而是6支,还有一些钢珠、铁砂弹和管制刀具。


姚某交代,他将这些购买的气枪放在了朋友李某家的地下室。


在李某家的地下室,警方找到了三个装吉它的背包,还有装渔具的背包。李某说“姚某只告诉我这是一些钓鱼的渔具,他家房子没有地方放,临时发我这里,具体是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侦查员将这些背包打开之后,一个背包里面放的是3支整装的气枪,一个背包里面放了2支气枪,还有一个背包里面放了1支气枪,另外还有一个背包里面装了有30多把刀具,刀的长度都在20公分以上,而且都是开过韧的。


侦查员将这6支气枪送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经鉴定,6支气枪中有1支因为部件损坏枪栓无法拉动,无法击发,故没有鉴定的条件;剩下的5支均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钢珠弹丸,弹丸速度80-160米/秒,故具有杀伤力,被认定属于枪支范围。


据警方办案人员介绍,《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立案标准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姚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后后悔不已,他说:“我认为气枪不是枪,收藏也纯粹是个人爱好,所以才买了些配件摸索着组装起来的,现在很后悔。”


姚某的气枪存放在朋友李某处,李某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呢?警方办案人员表示,此案中姚某的朋友并不知情,所以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姚某买的枪支一旦从李某那里流失出去并造成社会危害,那么李某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警方提醒,如果有群众持有类似枪支,不能抱侥幸心理,应及时上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销毁。对于主动上交的行为,公安机关会会从轻处理,个别情况还会予以奖励。


警方办案人员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应该合力加强对网络购物网站的监管巡查,避免危险物品通过这一渠道流入社会,形成安全稳定隐患。



编辑:陈佳

关键词:新疆一男子 因个人收藏爱好 网购枪械管制刀具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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