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策论 策论

最严电话实名制还需精细监管

2016年05月25日 14:17 | 作者:史洪举 | 来源:福建日报
分享到: 

工信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补办登记手续的用户,基础电信企业要暂停其通信服务,并再次催告其补登记,在催告期满仍未补办登记手续的,基础电信企业要依法停止通信服务。

电信诈骗猖狂,实名登记应该是保护公众免受诈骗、广告骚扰等不法侵害的有力手段。为此,我国先后出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等规章制度,要求对电话用户实名登记,但由于同行竞争、招揽客户、代办售卡、虚拟运营商管理不严等因素,这些规章制度不少悬在空中,难以有效落实,加剧了电信诈骗破案的难度,让受害者很难挽回损失。

要想填补之前的漏洞,让电话实名制落到实处,就应推行精细化监管模式。对规定期限内未实名登记者停止其通信服务,固然可以起到封杀的作用,减少未实名登记用户存量,但不能忽视的是,目前对代理商管理较松懈,很多代理商或代办点往往无能力,也无动力认真核查用户真实身份,让投机者能够用捡拾、收买或窃取的身份证信息登记入网。而且,虚拟运营商对170号段的监管极其薄弱,导致该号段逐渐沦为诈骗分子的首选。据介绍,来自170号段的恶意诈骗短信占近44%,诈骗电话占近三分之一,以至于有网民戏言,“见到170,赶快拨打110”。

虽然工信部已联合公安部建立了涉违法犯罪电话号码快速通报关停机制,并已快速关停基础电信企业号码8万多个、虚拟运营商号码6万余个,但要想让实名登记不留遗漏地全面落实,还需要完善登记制度。这里,可资借鉴的是金融机构办理银行卡的方法,实行人、证、卡一一对照登记模式。无论是电信营业厅直接销售,还是通过代理商或代办点销售,均要求购买者或变更业务者出示身份证件,并对本人拍照留档。这样的话,即可有效避免冒用他人身份现象,即便销售者没有能力核实办卡者的真实身份,拍照留档也会让意图不轨或冒名者有所忌惮。

此外,有必要实行责任追溯及倒查机制。基础运营商要对销售给代理商或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号码逐一登记,将来有不执行实名登记或电信诈骗者,便可及时查清哪个环节出现纰漏。值得强调的是,除了应对未落实实名登记者处以高额罚款外,还应让其对受害者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据报道,因无法找到对自己进行发送侮辱短信的真正侵权人,河南省滑县一村民将中国移动公司及其代理商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代理商赔偿原告1万元。

众所周知,电话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的号段和运营商,常常是电信诈骗的重灾区,并决定着打击电信诈骗工作的成效。当实名制在代售点或虚拟运营商那里沦为一纸空文时,其他部分的实名制做得再好也无济于事。实名制是打击诈骗等犯罪的关键环节,唯有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实行精细化无缝隙监管,才能让民众免受无孔不入的诈骗侵害。(史洪举)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电话实名制 监管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