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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壤污染防治划定时间表 36个部门将“协同作战”
中新网北京6月1日电(种卿)5月31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大众所称的“土十条”),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划定时间表。计划明确,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而在污染防治方面,浙江台州、湖北黄石、湖南常德、广东韶关、广西河池、贵州铜仁等6市将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并已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
值得注意的是,“土十条”对于每项计划都明确了牵头和参与的相关部委;在多个防治计划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等重点地区都被要求率先完成,或者具有一定的先行试点优势。
多部门“协同作战”
——涉及36个部门和机构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在“土十条”的每项工作计划后面,均备注了相应的牵头和参与部门名称,同时要求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计划安排任务共涉及包括环保部、财政部、国土部、农业部、卫计委、发改委、工信部、教育部、科技部、住建部、林业局、法制办、水利部、质检总局、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中科院、教育部、商务部等共计36个部门。
以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工作为例,该项工作将由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明确土壤污染详查时间表
——农用地2018年完成 行业企业用地2020年完成
在“计划”中,排在首位的工作任务就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计划提出,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在5月31日答记者问时表示,“全面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
计划还提出,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另外还要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编制详查总体方案,积极筹备各项工作。
提出“谁污染,谁治理” 原则
——责任主体不明的由县级政府承担
值得关注的是,计划特别明确了治理和修复主体,提出“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对于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计划要求各省(区、市)要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年底前完成。规划报环境保护部备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要率先完成。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 土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