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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壤污染防治划定时间表 36个部门将“协同作战”

2016年06月01日 10:20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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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张云 摄

资料图。张云 摄

  筛选出重点监管行业

  ——石油开采、有色金属冶炼等在列

  考虑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同样不可忽视。

  为此,计划提出要“严控工矿污染”、“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和“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对四方面污染源进行重点监管。

  预防矿产资源开发对土壤的污染,计划提出,自2017年起,内蒙古、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筛选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作为重点监管行业。”环保部相关负责人指出。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评技术规定

  计划提出实施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

  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

  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据了解,这项工作将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同时,计划要求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地方性法规待跟进

  ——两省已颁布 多地正进行立法工作

  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从起草到数十次修改和研讨,再到最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正式出台,历时三年。

  在这期间,地方性土壤污染防治法规进展如何?“2015年12月,福建省发布《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2016年2月,湖北省颁布《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环保部相关负责人称,湖南、河南、广东、吉林等省正在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

  在污染防治方面,计划要求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

  同时,计划提出了“先行区”的概念,建设综合防治先行区。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综合考虑区域代表性、土壤污染类型、地方政府积极性等因素,确定在浙江台州、湖北黄石、湖南常德、广东韶关、广西河池、贵州铜仁等6市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并已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

  “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加强对先行区建设情况的评估检查,督促有关地方按时完成建设工作。”上述负责人说。(完)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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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 土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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