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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最严停车令”引热议

民主党派多次建言停车难

2016年07月21日 15:30 | 作者:李 可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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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公开对《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通告提出多项严厉处罚措施,被称为“最严停车令”。一次违停将罚300元,并扣除3分;停车管理员将有权开出罚单……此通告虽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该停车令的严厉处罚还是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

停车难并不是新近出现的社会难题,各民主党派此前曾多次就此问题建言献策,从各方面提出解决这一交通难题的意见和建议。

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齐续春曾在2013年率领民革中央与全国道路停车行业联盟联合调研组赴杭州等地,就停车产业的发展问题进行调研。民革中央调研组提出,在严格规范道路停车的基础上,用改革的思路大力推进停车市场化、产业化,加快完善国家层面的停车立法。建议尽快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道路停车”章节,同时要从立法层面明确管理主体,限制停车时间,优先保障交通,使道路停车管理有法可依。

与此同时,要明确各类停车设施的产权属性,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民革中央调研组认为,道路停车属于公共资源,同时又直接影响交通,应由政府职能部门严格规范管理,不应推行市场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机场、码头、车站、学校、旅游景点、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收费,应实行政府指导价,要通过信息化手段盘活存量停车资源,实现全城联网和资源共享。

优化配置公共停车位,首先是要整合现有的资源。民进辽宁省委会曾开展城区停车位普查,对闲置工地、街边空地等适宜的地方都可作为公共停车位,纳入统一管理。与此同时,民进辽宁省委会建议盘活现有资源,在安全和可能的前提下,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停车位夜间对社会进行有偿开放,居民小区的停车位在白天对社会有偿开放。对一些次干道,可借鉴国外做法,实行夜间停车、白天行车的停车制度。

民建上海市委会认为,应明确停车位的权利归属。目前的停车位从建设到管理存在诸多难题,都源自权属的模糊。一旦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拥有、谁收益的原则,明确车位的权属,社会各方多建、管好停车空间的积极性就会调动起来。

九三学社中央曾提交《关于缓解我国大城市交通拥堵的提案》,指出要考虑在部分堵车重灾区收取拥堵费,但前提是具备公共交通质优价廉等三个必备条件。提案建议,可通过地方立法,要求所有的小区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必须开放所有车辆通道。

编辑:秦云

关键词:济南 最严停车令 民主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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