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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呼吁将乙肝纳入医保门诊报销 医生建议与普通病种分开

2016年07月29日 11:13 |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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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郑州7月29日消息(记者车丽 河南台记者潘语怡)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是世界第六个“世界肝炎日”。当前,肝炎位列我国传染病发病数榜首,2015年的发病人数达到了120多万。其中,乙肝是所有肝炎中最常见的一种,2015年的发病人数达到93.4万,占肝炎总发病数的77.6%。

目前,在我国的不少地方,乙肝患者只有在住院治疗时才能通过医保报销治疗费用。实际上,很多乙肝患者并不需要住院治疗。为此,8个省份的乙肝病友代表在“世界肝炎日”的前一天,向多地人社局寄出了信件,在信中建议将乙肝纳入门诊医保报销范围。那么,这个建议是否合理?被采纳之后会不会给当前的医保体系带来更多的负担?

就在“世界肝炎日”的前一天,8个省份的乙肝病友以及乙肝携带者代表一起向邮筒里亲手投递了101封建议信。每一封建议信里的结尾都建议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慢性乙型肝炎和肝硬化列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或慢性病病种。倡议者沈先生说,目前除了替诺福韦酯之外,其他所有的乙肝药物都在医保目录中。

沈先生说:“你只需要一日三餐,口服这个药去抗病毒,不需要住院。但是治疗乙肝的这几款药,需要去住院才能报销。我们现在推动的门诊慢性病,就相当于你去看病拿着药就能给你报销。”

公益组织亿友公益的发起人雷闯介绍,调查显示,全国超过40%的地级市没有将乙肝列为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大病)报销病种,导致乙肝患者只能住院才能申请报销,而乙肝患者通常不需住院治疗。

雷闯介绍成,福建、河南、贵州,和乙肝相关的医疗正常不配套的情况挺严重的。河南郑州、贵州贵阳是省会城市,即便如此,这些省会的乙肝都需要住院才能报销。导致的结果是不少患者不得不自费治疗。

目前,我国需用药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约2000万。慢性乙肝患者需长期口服核苷(酸)类药物或注射干扰素进行抗病毒治疗,从而改善生活质量和延长存活时间,否则病情将有逐渐恶化的可能。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副院长、北京大学肝病研究所所长魏来表示,通过干扰素的治疗,有30%的患者可以达到停药后不复发。还有70%的患者需要改为口服药物,长期服用才能够保证对病毒长期有效的控制。

河南省郑州人民医院肝脏外科副主任医师张树范说,像乙肝这样的传染病患者郑州只有两家特定医院才能接受,如果把乙肝纳入慢性病门诊,普通医院接受传染性病人,会给其他病人造成恐慌情绪。

张树范说:“乙肝是不能在我们医院,包括省级三甲医院比如河医、省人民医院都是不能接受的。不把肝炎纳入慢性病,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乙肝在极急性传染期是有传染性的,大夫不害怕,但病人有胆怯心理,会影响病人的心情。他们会说,你看他们医院都收治传染病人,他们都很害怕。”

张树范说,乙肝纳入慢性病门诊医保报销范围,患者吃药自己掏腰包的比例就会很小,确实能给大家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实惠。他建议,如果以后乙肝能纳入慢性门诊,也要和普通病种分开接诊、发药。“纳入肯定是好事儿。纳入后一定要给他们单独设个门诊,别看就三五平方,它那就是开药,但必须把它跟正常的慢性病给隔开,不能跟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在一个办公室。”

2015年,亿友公益发现全国共有74个地级市职工医保未将慢性乙型肝炎纳入门诊医疗保障范围,142个地级市城镇居民医保未纳入。雷闯介绍,为了规避此情况,不少乙肝患者去医院“挂床”。

雷闯介绍说,所谓的挂床,就是不真正去住院治疗,但由于医保政策必须是住院才报销,他们会去挂个床位。总体来说,让乙肝患者能够门诊医保报销,既方便患者也节省有限的医疗资源。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呼吁更多城市的医疗政策调整。

目前,乙肝患者的治疗给国家财政带来了巨大经济负担,但如果加大医保政策倾斜,通过有效治疗使乙肝患者能稳定在慢性肝炎阶段,则可以有效减少肝硬化、肝癌发生率,这不仅有助于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而且从卫生经济学角度来讲,也更合算。吴阶平医学基金会肝病医学部主任、北京佑安医院副院长段钟平说:“希望政府能加大医保覆盖,减轻患者的压力和家庭的压力,负担少了,用药灵活性就更好,病情控制的也会更好。”

编辑:赵彦

关键词:乙肝 纳入医保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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