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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重拳查处农村“蚁贪”

2016年09月14日 15:17 | 作者:王俊禄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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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可以给村集体创收,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钱要退还,还要被通报批评。”拿着镇纪委的通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湖头村党支部负责人懊悔不已。

今年5月,路桥区纪委巡察组在湖头村巡察时发现,该村在为群众办事时,违规收取“盖章费”,每次200元,12次共收取2400元。横街镇纪委查实后决定给予湖头村党支部通报批评,并责令退还“盖章费”。

今年以来,台州市在去年开展农村基层巡察的基础上,持续发力,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巡察全覆盖,深挖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月至7月,已对856个行政村开展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785个,立案查处277人,党纪处分17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3人。

台州温岭市箬横镇田后村曾是个“先进村”,2010年至2012年间,这个村曾获得“全国优秀红旗团支部”“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浙江省文明村”“浙江省农村信息化示范单位”等多项表彰。然而,村干部放松要求、疏于监督,最终导致村里“蚁贪成群”,群众举报不断,反映村干部大吃大喝、挥霍浪费村集体资产、不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等行为。经过巡查接访,最终5名村干部被追责并立案调查,10名相关责任人受到问责。

温岭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徐佩华说,“村官”在村里是权威,资产的处置、集体资金的存放、工程的发包、宅基地的分配,都要其点头同意,一些人借机中饱私囊。

台州市通过县乡两级同步联动,采取重点巡察、专项巡察、综合巡察等方式,既对信访多、矛盾多、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重点镇和重点村进行巡察,也对普通行政村进行摸排,不留死角。

“要让巡察成为常态,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台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胡海良表示,各县(市、区)在去年经验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思想教育、创新方式、整改落实等多方面入手,激活每个巡察细胞,绽放巡察活力。经过去年和今年的“两轮”巡察,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得到了净化,一些党员、干部慑于巡察威力,主动交代问题。(完)

编辑:秦云

关键词:浙江台州 农村“蚁贪” 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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