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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打击“微信送礼”说易行难

2016年09月18日 14:28 | 作者:郭元鹏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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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禁令之下的中秋节,“天价月饼”鲜见踪影,高端礼品餐饮市场应声遇冷。然而,严令之下,不断翻新的送礼方式,更加隐蔽的贪腐行为,也挑战着节日禁令。当大包小包的登门送礼变成微信送礼的时候,腐败“隐身衣”需要更为精细的反腐举措。

上门送礼的不见了,变成了到办公室送卡。到办公室送卡的不见了,变成了用快递送礼。用快递送礼的不见了,如今又变成了用微信送礼。从这些变化中让我们感受到了两点:第一个感受就是,反腐的力度,反腐的决心越来越大,从国家层面,对于这种腐败形式是零容忍的。第二个感受就是,无论查处多么严厉,总会有一些人抱着幻想过日子,也总会有新的腐败形式产生。

送礼的方式越来越隐蔽了,这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就像这个新出现的微信送礼一样,很多地方都开始重视。在这个中秋节来临的时候,发布了不少涉及微信送礼的禁令。宁夏纪委要求当地纪检干部盯好微信送礼;厦门纪委要求严查微信红包;内蒙古纪委规定,对于接收微信红包的干部将严肃查处。这些规定都是好的。

问题是,仅仅有了禁令,仅仅有了重视,就能让有想法的送礼者不发送微信红包吗?就能让有想法的干部不点开微信红包吗?很显然,这是个难题。用微信送礼的人,都是心甘情愿的“付出”,他们在发出了微信红包的时候,不会自己举报自己。而点开微信红包的干部,也是欢天喜地笑纳的,他们既然点击了,也不会主动上缴这笔资金。而由于发红包和收红包只是两个人的事情,也就很难败露了,监管部门如何知道?

微信送礼,之所以可怕,是因为这种形式处于“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层面。不像传统的送礼,还能露出狐狸的尾巴。比如上门送礼,就可能被其他人看到,而去举报。比如到办公室送礼,也可能被其他同事看到。比如有的人送礼,还需要通过秘书和司机这样的环节,也可能被知情者反水。而微信送礼则不然,从正常的渠道是很难发现的。

尽管说,监管部门发誓要加大对微信红包的打击力度,问题是,你该如何去发现?连发现都发现不了,如何打击?有人说,微信送礼没有多么可怕,毕竟微信设置了最高额度,不会太多。但是,要知道的是,送礼者可以分几次发红包,可以分好几天发红包。积累起来可能就是不小的数字了。

微信红包送礼,不能只通过普通渠道监管。这就需要纪委部门拿出一个更好监管方案,用非常态的办法去监管。目前微信已经实现了实名制,这给监管留出了空间。纪委是不是可以将官员以及其亲属的微信进行登记,在必要的时候查看领取红包的记录?是不是可以对微信运营商进行约束,让他们及时将可疑的红包数据反馈给纪委,比如同一个号码多次向同一个微信号发送最高额度的红包信息等等。

中秋节打击“微信送礼”说易行难,需要非常规武器。(郭元鹏)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打击“微信送礼”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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