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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明年居民医保缴费20日截止

2016年12月07日 10:54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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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参保个人只需缴182元 过期想中途参保有限制

截至2016年11月,广州有55万学龄前儿童、1.8万其他未成年人,91万中小学生共147.8万未成年人参加了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后享受普通门诊、门诊特定项目、指定门诊慢性病、住院等医保待遇。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2016年度已经有147.8万未成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而未成年人参加2017年度医保只需交182元,离12月20日的缴费限期只剩14天,市医保局呼吁尽快办理缴费手续。参保后享受普通门诊、门诊特定项目、指定门诊慢性病、住院等医保待遇。在2016年,连续参保满2年的参保人年度最高可报销33.18万元。

2017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82元/人,政府资助不低于436元/人。广州市医保局透露,2017年度城乡居民缴费将于12月20日截止,目前已有474.2万参保人办理了新年度参保登记手续,428.9万参保人已缴费。

市医保局呼吁,除未成年人外,其他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也请尽快办理次年的参保缴费手续,保证2017年正常享受待遇。如过了缴费期,想在中途参保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新出生婴儿、新迁入户人员、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等。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需在12月20日前在委托划扣的银行账户上备足余额,并保证账户处于正常可交易状态,由银行自动划扣医保费;未办理委托划扣的参保人应尽快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三家银行之一现金缴纳医保费;通过村集体、学校等单位代征代缴的,请单位经办人在12月20日前完成缴费。

如参保后一直无法扣费成功,参保人应尽快检查账户余额及账户交易状态,或到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前台咨询。

待遇:

连续参保两年最高

可报销33.18万元

据广州市医保局介绍,目前,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次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费用已经达到4352元,政策范围内支付率达60.48%。2016年度,连续参保满2年的参保人年度最高可报销33.18万元,其中,基本医疗费最高报销限额为18.18万元,大病保险待遇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元(首次参保当年为12万元)。

目前,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和在广州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按规定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

文/广州日报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戴雨


编辑:赵彦

关键词:居民医保 缴费截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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